政府為救長遠經濟發展,開始師法德國:
1. 產業: 推出德國中堅產業政策,要將三業四化
2. 教育: 推出德國學徒制,重建技職體係
由於擴大內需是當前經濟提振重要方案,但政府預算殭屍化,明年就只有1200億公共投入,他知道這是不夠的;但從不動產業銀行貸款近8000億中也看到內需不振問題的根源,正想辦法將資金擠出來,將資金還給人民,不背沉重房貸,從人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來達成真正的擴大內需,同時也解決政府舉債上限問題,所以
3. 師法德國房屋政策有可能是下一步.
大陸學者研究的德國房市經驗,節錄如下:
結果 : 德國房價:以2009年為例,德國人均月收入在2400-3000歐元之間,普通住宅均價是1000-2000歐元/平方米。兩口之家平均需要2年半的家庭收入即能購買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每坪約13~26萬台幣)
台灣德國房事兩樣情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文章為大陸中國學者研究德國房市政策
原文:
德國房價半個多世紀以來都處在低水準區間,1955年到2011年第三季度,德國房價年均漲幅為3.79%
一、半個多世紀以來德國房價變動的基本情況及特點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期內,德國的市場房價總體上波動幅度不大,且房價變動有明顯特點。
1.半個多世紀以來德國房價長期處在低水準區間。1955年到2011年第三季度,德國房價年均漲幅為3.79%。1967-1992年間上漲相對較快,年均漲幅是5.79%。1992年以後,房價漲幅持續回落並長期保持較低水準,1992年到2011年第三季度,房價年均漲幅只有1.27%。
2.二戰後,德國房價漲幅較大的時期是城市化率提高較快的時期。德國城市化率在1960年就達到了71.4%(當時是西德),2010年是73.8%,年均提高0.05個百分點。其中,1960-1980年間城市化率提高較快,年均上升0.07個百分點,同期的房價年均漲幅是5.63%,明顯高於1981-2010年間3.42%的年均漲幅。
3.德國房價波動水準與宏觀經濟增長水準大體同步變動。從德國名義GDP增長率與房價變化率來看,二者在1956-2010年間基本呈同步變動趨勢。1956-1992年間,德國名義GDP年均增幅是8.16%,房價年均漲幅是5.79%。1993-2010年間,德國名義GDP年均增幅降到2.3%,房價漲幅也隨之回落至1.27%。
4.德國房價指數同居民工資指數變化呈現較強正相關性。1962-2010年間,德國居民工資年均增幅是5.91%。1962-1992年,居民工資增幅較快,年均上升8%。1993-2010年,居民工資年均增幅降至2.6%,這與房價指數的變化率情況相當吻合。房價漲幅較快的階段也是居民工資收入上升較快的階段,使得整體房價水準處在居民合理支付能力範圍內。以2009年為例,德國人均月收入在2400-3000歐元之間,普通住宅均價是1000-2000歐元/平方米。兩口之家平均需要2年半的家庭收入即能購買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二、德國房價漲幅長期保持較低水準的原因分析
1.以法律形式強化以居住為導向的住房制度設計
德國《憲法》和《住宅建設法》都明確規定,保障居民住房是聯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標之一。建造面積、佈局、租金適合廣大居民需要的住房,是德國政府制定房地產政策的出發點。德國政府始終把房地產業看作是屬於國家社會福利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門,沒有過多地強調其“支柱產業”的地位。政府所重視的支柱產業是高附加值和技術密集型的汽車、電子、機械製造和化工等產業。
德國還出臺了《租房法》和《經濟犯罪法》,用來保護租客利益和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租房法》規定房租漲幅不能超過合理租金的20%,否則房東就構成違法行為,房客可以向法庭起訴;如果超過50%,就構成犯罪,房東甚至要被判刑。合理租金的界定標準非常嚴格,是由當地房屋管理部門與房客協會、仲介組織溝通協商,定期給出不同類型、不同地理位置
房屋的合理租價水準。這是法庭判定房租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據。
德國還先後出臺了多項嚴厲遏制住房投資投機性需求和開發商獲取暴利行為的政策。比如,德國對住房交易及所獲收益徵收高額土地購買稅和資本所得稅。土地購買稅率是3.5%,稅基是土地和地面建築物的價值總和。對住房交易獲利部分,如果該房在十年內出售,就徵收資本收益的25%,這一稅率還適用於買賣房地產公司的股票。德國法律還嚴格規定房地產開發商的定價行為,按照《經濟犯罪法》規定,如果開發商制定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20%,購房者就可以向法庭起訴。如果超過50%,就定性為“獲取暴利”,開發商將面臨高額罰款和最高三年徒刑的嚴厲懲罰。
2.長期穩定的房貸政策
德國實行“先存後貸”合同儲蓄模式和房貸固定利率機制,為穩定購房者預期和房價水準提供制度保障。德國對住房儲蓄業務實行嚴格的分業管理,購房者不會受到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特別是貨幣政策變動的影響,也不受通貨膨脹等利率變動的影響。
第一,德國居民要得到住房儲蓄銀行的購房貸款,必須在該銀行存足相應款項,一般是存款額達到儲蓄合同金額的50%以後,住房儲蓄銀行才把合同金額付給儲戶。
第二,存貸利率固定不變。存貸款利率分別是3%和5%,抵押貸款固定利率期限平均為11年半。這種長期固定的房貸利率,對房貸市場起到了重要的穩定器作用。
3.實行多元化的住房供應體系
德國住房供應體系的多元化特徵明顯。政府每年按照人口需求制定住房建設規劃,對高、中、低各檔房屋的結構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對低收入者,各地方政府會根據當地人口結構明確規定所有住房中保障房的比例,來滿足不同收入階層居民的住房需求。另外,德國政府鼓勵合作建房。政府通過貸款、土地、稅收、補貼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居民通過合作社方
式共同建房,目前合作建房數量已占到每年新建住宅總量的30%以上。
另外,德國租賃市場非常發達,對分流購房需求有很大作用。與歐洲各國相比,德國的自有住房率很低。2007年,德國自有住房率是41.6%,租房率是58%,其中42%是社會出租房,16%是各類公共租賃住房。柏林、漢堡等大城市的租房率都達到了80%。
4.佈局合理的城市發展模式
德國城市數量多且分佈均勻,柏林和漢堡的人口分別只有340萬和180萬。2004年,德國有82個10萬人口以上的行政區,70%的人口分佈在2000~10,000人的小型城鎮裡。合理的城市佈局,使大多數德國居民分散在眾多中小城市裡,不會出現大城市甚至超大型城市的集聚效應,有利於大城市房價漲幅長期保持在合理區間。來源: 邵挺
以下為已政府出檯政策:
央行 : 從制高點控制基準利率緩升不降,擴大區域限貸,土建融資嚴加控管
金管會: 強化管理素地放款,稽查銀行鑑價的準確度,房貸占放款比重上限40%,土建融占放款比重上限15%,以不動產為擔保占放款比重上限70%(幾乎已頂到了)
財政部: 奢侈稅,國有地禁售(這單位目前在扯後腿,搞不清楚從另一方得更多,和彭總裁比高下立判)
內政部: 合宜住宅,不動產實價登錄
地方政府: 修都更條例,公告現值逐漸到市值9成
銀行: 新房貸2.31%起跳
媒體社論: 房地產問題就是國家發展問題,苦民所苦打房政策不應該鬆動
有人會疑問?怎好像沒有用?其實是發酵有時間因素,目前就是轉折點:
從建商,大代銷動作也可窺知:建商批都更之路已死; 建商南下購地愈來愈熱絡,外來建商頻壓地頭蛇,(從北部竄逃); 這廂才熱情搶進那廂京城建設處分高雄美術館區土地; 顏炳立:下半年房市轉趨悲觀差不多到頂…
房地產業目前大概僅剩下股市的某投機性周刊在喊多所謂資產股,說他們這樣南部賣北部買自拉自抬,資產多值錢等等,其實他們目的也是炒股非炒房,題材利用完後管你房市暴跌否?
學者編的國泰房地產指數2012/Q2 對全國的結論為 : 最後一搏與資源盡出格局
這樣的狀況,還要在此時買房投資嗎?
                                        
                2012-09-13 01:14 工商時報 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
戴德梁行台灣分公司董事總經理顏炳立昨(12)日公開炮轟央行和銀行業,指責銀行業開門作生意,卻都聽央行的命令在做事,對台灣房地產市場景氣「保守、再保守」,至少咆哮了5次:「銀行都關掉好了」。
顏炳立說,今年政府推出的政策,是沿路追殺房地產市場,奢侈稅殺了台灣房市的交易量,實價登錄斷了台灣房市的買氣,而金融手段終結了台灣房地產市場,全世界都在救經濟的當下,台灣卻在打經濟。
顏炳立強調,房市保值、買盤擋不住,像台北房市是「山頂價格山頂市場」,銀行業卻只聽央行的話,央行指稱國內房市會有泡沫,銀行就限縮房市授信成數,眼看鉅額資金不能對有穩定收益的房貸放款,卻融資給嚴重虧損的DRAM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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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炳立則指出,接續不斷的政策殺了市場的量,下半年地產市場「狂風吹楊柳,淡定看價」,且應只有壽險公司可以玩下去。
comment:
對房地產緊縮,房價下跌,民眾貸款下降,可支配所得增加,才是救內需的治本之道
2012-09-13 01:14 工商時報 王榮章
爭議不休的士林文林苑,上週又爆發衝突,彷彿是為下週即將開議、且本會期將審議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的立法院會先暖身!從三月底「文林苑事件」爆發以來,都更案幾乎全面停擺;若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內政部版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將形同正式宣判都更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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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擔心的還不只這件事。據悉,內政部已研擬通過大幅限縮容積獎勵,並將責令直轄市政府配合修法。修正後的「法容以外增加容積」總額上限,非都更案降至50%(容積移轉30%+其他獎勵20%),都更案也減到80%(容積移轉30%+其他獎勵50%),並規劃在明年7月上路。
這無疑又是一個聰明人做愚蠢事、沒有贏家的政策。對建商來說,政府再次片面改變遊戲規則,為降低損失逼得建商只能趕快搶建照,可以預見將會掀起一波搶照熱潮;其次,各大重劃區如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台中七期等,以往透過高額容積獎勵吸引建商投資開發,並趁機標售抵費地充實地方財政的操作將受挫,吸引力大減的抵費地可能乏人問津。對消費者來說,容積大減意味成本大增、供給減少,建商勢必反映在房價上,房價進一步高漲,受害的還是購屋者。
最後,城市是最大的輸家。沒有都市更新,年華老去的台北城將失去再生的能力;而大砍容積獎勵,未來新建物將重回以往矮胖的醜陋建築。時報出版社在今年2月出版了哈佛經濟學教授Edward Glaeser所著的「城市的勝利」,他在書中反覆舉證闡述,高密度大城市是人類未來最好的出路;但都更條例修正、容積嚴格設限如同兩道緊箍咒,台北迎來的並非城市的勝利,而是城市的逐漸衰亡。
comment:
此位業內人士看目前政府的動作是對的,
但說有容積獎勵建商成本低,就房價賣低是太好笑了(只能說建商代銷投資客和你想的不一樣)
結論 最後,城市是最大的輸家 也是錯的(想想怎樣才是舒適城市的本質吧)
以民生物資的漲幅來看,台灣的實質CPI,應該有年化5%以上的水準,這遠高於行政院
官方的數據2%.
如果銀行長天期的存放款利率,在實質CPI 5%之下,說央行要打房?我認為那都只是
口號而已,作個樣子,騙一些順民的選票罷了.
一個有作為的政府,如果要提升民眾的生活水平與實質收入,就要學學人家韓國,政府
首先應該要放貶台幣,讓短線套利熱錢撤出,也能藉由台幣貶值,協助產業出口.
接下來是調升台幣利率,去化輸入性通膨,讓民眾實質可支配所得增加,也能把錢逼出
房市轉進股市,房市能降溫,企業透過股市籌資,不必透過銀行.
目前台灣的小家庭,父母白天上班,晚上兼差,有半數收入都拿去付房貸,沒閒錢也
沒時間教育下一代,難怪國家競爭力,已經是居亞洲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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