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9光華街凌晨大火周年,新竹市府違建處置總整理


囧囧丁丁 wrote:
其實大家可以參考看...(恕刪)


這兩天有不少違建相關的討論,也開始有人注意到本團的文章,也對本團的立場提出質疑,認為是在幫市府護航。

事實上,冤有頭債有主,一昧的責怪地方政府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是要認清楚現實難以執行的地方,這並非幫市府護航,而是真實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

也許有人會有所疑問,不罵市府為何要說你是監督團?
所謂的監督,不是謾罵,而是用公正的立場檢閱施政、市政,做得好當然要給予正面評價,做得不好當然也要提出建議,但絕非謾罵或者一定要站在反對政府的立場不可。

回到違建議題上,這議題當然有解,但絕非短期之功,需要百億以上的預算和科管局的配合,這些都是中央政府把爛攤子交給新竹市應負擔的責任,所以罵市府幹嘛?

問題還是出在中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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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最不想說的快速解決方案,其實是這樣......

如果你不住,自然不會有違建產生,就這麼簡單,大家都懂抵制頂新,為何不懂抵制違建?

其實最主要是因為生活有需要,最常見的就是曬衣棚的頂樓加蓋,這個如果是你家,到底覺得該不該拆呢?

而竹科人進入金山街,也是迫不得已之舉,誰想要住在違章建築中?問題是我們就沒有這麼多居住空間阿......

=> 胡說八道
誰說竹科人只能住金山街 ??
costco 那邊一堆房屋可以 , 遠點市區一堆房屋 . 竹北還有一堆房屋 .
再把責任推中央 明年都換人 還如此推 ? 金山街大家都違反下沒事
所以 大家跟學阿

跟清境一堆濫墾一樣 .. 大家都來違反

最好保佑將來沒事 .

百億以上的預算和科管局的配合 ?
又在亂說話 . 新竹市府可以天天開罰單 斷水電 天天去做
不相信 還有竹科人要住那沒水沒電地方 .
天天去安檢 督到房東自己拆

絕對做得到 ..






andy2000a wrote:
這兩天有不少違建相關...(恕刪)


立場很奇怪阿

明明是市政府不做為 硬凹成沒有住的地方所以才有違建,

對於超高的改建出租大樓 市府只要直接斷水斷電

保證大家還是找的到住的地方 591一堆案子好嗎?

怎麼市府不作為變成不是市府的問題?
囧囧丁丁 wrote:
其實大家可以參考看看...(恕刪)

看起來是在幫市政府護航。
市政府接手多久了? 這期間有沒有新的違建產生? 處理過多少違建?
我也覺得金山街的違建不是想拆就拆,但原因是有不能說的祕密。

andy2000a wrote:
這兩天有不少違建相...(恕刪)

說得好!
市府真要處理,不會做不到的。
2014/12/19光華街凌晨大火後,新竹市府違建的處置再複習一下:
1.光華街大火,只公告列管金山街的違建,雖然大火裡消失的小生命已證明,違建的危害不會只在金山街。
公告可警惕違建屋主,讓租屋族有選擇合法住居的資訊。全市的違建列管資訊都在市府手裡,公告不用花太多經費吧。
2.就算要專案公告處置金山街,為何隱匿50幾棟8,9層樓的?把一堆四,五,六層樓的抓來公告充數?這一份問題重重的102名單至今快一周年了,仍如黑霧一團。
3.三月份通過的「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更是荒謬,每棟300平方公尺(約90坪)以下的違建免自費拆除,公然違反建築法第九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 地坪30坪的透天建築合法建坪約85坪,蓋一棟送一棟的違建免自拆的"大禮",獨步全台。
要上班了,待會再來談談第四點,先貼蘋果日報在2014年1/29的一份報導預告一下。
繼續下午未完成的部分,圖多字多需要點時間才能看完。
為什麼前文要貼出蘋果日報2014/01/29的報導呢?請看紅色的部分"首棟被拆的建物位於金山七街五十九號,建物執照為五層樓,但屋主加蓋至七層,昨利用吊車將小怪手吊至樓頂,逐層往下將七樓及六樓違建部分拆除"
大家看看現況外觀照片,這棟就是金山七街五十九號,這像是棟已被執行過違建拆除,拆掉第六,七層樓的建築嗎?

這就是接著要談的光華街大火後這一年內,市府處置違建的第四個特色:政黨輪替後,再現生機的"已執行拆除"的違建。
託Google大神之福,我們找到了新竹市金山七街59號和53號在102年一月還沒有違法增建前的原始樣貌
正面看是5層樓高加一層屋突

再從另一方向看,建地退縮,比鄰房55,57號還後縮(感謝Housefan大細心幫我修正標示的錯誤)

這時的53號和59號規規矩矩地與55號和57號為鄰,還無異狀

等拿到使用執照後,53號和59號就開始依照金山街違建標準公式往法定空間長胖外推,等長胖到五樓高時,再和後面合法的部分一起長高到七層樓。

違建開始後,民眾就不斷地向市府檢舉,
以59號為例,東區公所(查報違建的第一線單位是各區公所)和市政府陸續在102年填報102年東違字第2xx號和府工使字第10203xxxxx號違章建築拆除通知單給屋主。
但屋主在已被檢舉查報的狀況下還照蓋,和金山25街81,83,85號同佔年代新聞大版面(奇怪的是這版面的兩大群違建到現在都不在市府公告的102重大違建名單內)

蘋果日報等各大媒體開始大篇幅報導,這樣突兀誇張的畫面讓人想忘都忘不了

在輿論關注及民眾不斷檢舉下,市府103年1月21日府工程字第10300xxxxx號違章建築拆除時間通知單,通知預定103年1月27日起拆除,
蘋果日報在103/1/29報導市府開始拆除金山七街五十九號(詳看上文所貼的報導全文)。
一個月後,53號也收到市府103年2月13日府工程字第10300xxxxx號違章建築拆除時間通知單,通知預定103年2月20日起拆除。
看到這裡,市府似乎開始有拆除違建的決心,把違建部分的樓地板拆空,接著縣市長選舉登場,當時的市府也就無暇顧及這兩棟違建部分尚未拆除完成的樑柱和圍牆。
於是,這兩棟建物就此披著久久未拆下的藍綠色工程圍籬和鷹架安靜地站在路旁挺過了新竹市的政黨輪替,
103年初強力執行樓地板拆除的許前市長在103年12月下台。這兩棟後續未完的拆除工程留待下任執行。
新市長上任後,媒體的關注未減。看到104年4月東森新聞的空拍畫面中這兩棟仍維持樓地板被拆除的原貌。心想市府應該會擇時開始繼續未完成的拆除工作,還給夾在中間的55和57號安全的家居環境。

但沒幾個月就有民眾發現這兩棟建物開始粉刷外牆,貼磁磚,裝設鋁窗,104年9月圍籬鷹架揭除後,這兩棟竟又再亮麗現身

於是,民眾附上照片向市府工務處檢舉,得到的答覆是"本案已於103年拆除樓版部分,經派員現場勘查其樓版尚無重建之情事"

民眾不接受這樣的回覆,馬上再去信問了五個問題
1.那現在高達七層的法定空間上的建物有完整的外觀,鋁窗也裝設完備,這些在103年拆除時也有破壞,現在亮麗現身,不算是拆後重建嗎?
2.違章建築執行拆除完成的標準是甚麼?要拆刀甚麼程度才叫做執行完成?
3.金山七街53號和59號的現況是合法的沒有違建的嗎?
4. 如果現在的金山七街53號和59號不算違建,現況是法定空間依然被占用;鄰房55號和57號更危險,少了樓地板支撐的牆面更不穩固,更容易倒塌。那請問103年的拆除改善了甚麼?政府要保護的,到底是違建戶的建物,還是守法民眾的房屋?
5.其他民眾是否可以比照金山七街53號和59號,在蓋房子時將法定間用高逾20公尺的外牆圍起私用?

市府對這五個問題只淡然地回答了兩句話"有關反映金山七街53、59號違建乙事,本案違章建築部分已拆除至無法居住使用為原則。"對於現況是不是違建?始終沒有明說。

現在這兩棟建物"窗內"明顯可見又圍上工程圍籬,這兩棟已被拆除的違建,是否"生機"再現,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M大太用心了,佩服!
不過有一圖片標錯門牌號碼,
為免產生混淆,先幫M大改了

有時還真要感謝GOOGLE地圖,這樣的今昔對照,清楚多了,這棟市府沒有明說是不是違建的建物,大家自己看吧
久未進金山街,沒想到這麼明目張膽的事還是發生!
T.Star4G wrote:
換了個大家以為會代表公平正義兩後一邊的市長
結果是變本加厲的肆無忌憚
只能期待地震發生在那斷層上


據我所知,很多違建套房都是以較高建築規格蓋的。
政府有心解決違建的話,不會找用沒有經費當理由,直接斷水斷電不就得了嗎?

教育可以讓中學生一個作文題目"如何解決台灣違建問題",方法會比我們想到的還簡單,
但值得探討的是為何政府不管? 讓未來的主人翁(學生)充分體認什麼是社會?

我相信這問題只有自有透天在這些違建出租套房附近的住戶會在意吧!
小弟就是買在園區二期住宅區,才會花時間在這打字發言。真得很討厭這些出租套房把居住環境弄糟了。

推測之後有可能的解決方式是:
1. 都更,土地使用分區直接升級,可以蓋得更高,更滿。都市進步,皆大歡喜。
2. 新竹縣市空餘屋太多,租不出去眼紅;租不出去的屋主團結打這些高投報率的違建。
isaactzeng01 wrote:
地震的話,大樓應該會...(恕刪)


你是不是講反了?
要不要先查清楚?
isaactzeng01 wrote:
地震的話,大樓應該會先倒吧!據我所知,很多違建套房都是以較高建築規格蓋的。

你這些看法完全沒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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