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贊成開闢地下停車場
大家方便,沒甚麼不好....
這跟公娼寮,焚化爐,公墓,變電站是不同的東西...
lll4403 wrote:
我也覺得你的回應很有趣
當公娼寮,焚化爐,公墓,變電站等公用設施蓋在你家隔壁
你會不反對嗎
等你有這種舉雙手贊成的胸襟再來損其他人吧
為什麼公聽會只招集附近住家開會
當然是以附近住戶的民意為最大考量...(恕刪)
j1221447 wrote:
增加價值方便市民這方向沒錯阿
但是方法卻是先賣了交通用地????怎麼不是先用來蓋停車場呢~~~
有車站下可以改停車場~有交通用地可以改停車場
至少現在上面都還空空的開放免費停車也好
卻是要挖掉一個三四年前才花幾千萬的公園
順序錯了吧
綠地的價值應該用在綠地.....不是優先用來增加車位的吧
如果是要多種幾棵樹...或是辦點活動都還能接受
為何是做為蓋停車場的第一順位呢
怎麼不是讓交通用地當第一順位呢
我強調的是不合理
就像標題一樣.......讓公園就是公園
不要讓一堆人假蓋停車場之名行蓋商場之實
而讓公園失去公園的樣子
...(恕刪)
scott9282001 wrote:
還有公平正義很難被彰顯的,因為有理想的你們又不去選市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