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點異想天開,但我很認真的思考這樣做的可能性:
我在新竹椰城有一間華廈公寓,室內34坪,三面採光,高樓層,有一牆是面竹東方向(柯子湖溪)的陽台,風景不錯,地下二樓的平面停車位,屋況很好。
我考上國考,必須上台北赴職,三年後才能申請調職,我買不起台北的房子,也很想留著新竹的房子,以後可以有機會回新竹...
我想試看看徵求有台北來新竹工作的朋友,如果台北有房子空出來,是不是可以考慮和我暫時的(三年)互換房子住?
我知道台北是天龍國,房價和房租都高過新竹,我並不求可以換到一樣條件的房子,只希望:
1.房子住起來安全平安--每次台北火災的新聞十之八九有出租套房...
2.交通方便--我的上班地點,若無意外,應該是在台北車站附近
3.可以自己開伙--我當了十年的家庭主婦,習慣自己準備的粗茶淡飯了,不想吃7-11
我也想過底下的問題,並附上我暫時的想法:
如果有一方不需要再住對方的房子:
那又分成兩種狀況:
1.不收回自己的房子: 那就在一開始先議好日後的"顧厝價"為月租金,大家互能接受再來換屋住。
2.要收回自己的房子: 那給對方三個月的時間另外找房子住,另做安排。
互換屋住的好處是:
1.不涉及租金的收繳,就金錢關係上而言,比較單純
2.感覺像是把自己的房子搬到另一個城市去住
3.可以暫時不必買房子,等房價下來時,或者找到適合的房子時再買。
考慮不周詳的部分,還請見諒,提出來大家討論,我很誠意要換屋住,謝謝。
humi88 wrote:
如果祇出租3年. 那...(恕刪)
又是h嬸在那危言聳聽!
可惡至極妳憑啥說出租三年就一定會租到奧客?沒有根據!
人版開版版主開宗就不想賣
妳憑哪一點幫他作決定只因為半仙般的亂扯?
告訴妳親朋在新竹有房出租靠仲介找到不錯房客水準不差房租準時交
還一次一季繳納不用每月提醒居家維護都還算ok沒有破壞
因為房客也愛乾淨又不太開伙廚房整齊清潔這種房客打哪找?
有專業過濾雖然要繳簽約第一個月的租金當仲介費
總比自己一個一個帶看耗時費力再確認房客能力要好太多
就算出租三年又如何? 有機會幫開版樓主分攤一部份房貸有問題嗎
但賣了只為去台北找租?
除非原樓主有重大決定要在台北落地生根
若無此決策而是現在就賣那叫發瘋, h嬸妳會不會太婆媽? 有時候一些婆媽獻計推波助瀾只會加速當事人往
更差的境地, 這會害死人, 然後婆媽獸散因為不干我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