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7-11設置的禁止停車路障絆倒 店家居然沒人搭理???

今天傍晚我家女兒放學時 途經湖口鄉火車站附近的位在轉角的˙7-11 被他們設置在路邊的禁止停車鐵製立牌絆倒 當時路障竟然是與馬路垂直方向橫擺的(事後可能被擺成平行在路邊了)




當時直接往前仆 兩隻手掌都擦傷 少掉兩塊皮 也腫起來了 店家竟然沒有人出來關心
女兒回家後 告訴我這件事 我很心疼 先幫她擦藥 然後打了110報案 警察通知我到現場 我到了現場 很清楚看見當時跌倒在地上的擦痕 也可以發現當時路障的確是擺在馬路上 只是已經被人移動過位置 放到馬路邊了 進入店裡以後 警察先找他們店長 店員答:店長下班了 然後繼續結她的帳
警察留了他們店長的電話後 又在外面拍照存證 店裡還是沒人理會我 我說:你們設置的路障已經害人絆倒了!他們哦了一聲 繼續忙他們的
過了一小時後 他們店方仍無回應 我回到派出所 問警員說對方店長已經打過電話來了嗎 警察說沒有 從頭到尾 這家7-11沒有半個人出來表示過任何關心
我真的很生氣 馬上帶我女兒到醫院驗了傷 請警員轉達:如果這兩片禁止停車的路障明天不消失繼續站在路邊害人的話 我會提告!
請問大家 遇到這種事情 你們會如何處理?

被7-11設置的禁止停車路障絆倒 店家居然沒人搭理???
luyjluyj wrote:
今天傍晚我家女兒放學...(恕刪)


取暖文章類別~此種情形台灣處處可見~ 北中南 屢見不鮮

說它合法!? 說它違法?! 都沒有一定的規範~
機車少一點也許有可能


明天也來去 7-11前面 走路不注意 挑剛跌倒 就可以發文了

大安森林公園公廁 馬桶歪歪的 ~~ 沒尿準也可以來檢舉檢舉
可憐的小員警 這樣子使喚....內心os諸多無奈

快點把小朋友傷口處理好 比較實在~

omG 居然60多回覆此樓強者

下次開車撞山壁也要 叫警察來!說山會崩塌 哪天我飲茶噎到 要告店家沒告示注意順口
也許吃麥當勞薯條 打噴嚏 也要罵屬工讀生 亂+胡椒粉.....閒的蛋疼

luyjluyj wrote:
今天傍晚我家女兒放學...(恕刪)


說真的
如果是我遇到
我會覺得我自己怎麼那麼不長眼
這麼大的看板都沒看到

但我這樣講不代表7-11沒錯

樓主如果要告
記得趕緊叫警察去調7-11的門口監視器影帶
先取的證明你女兒是因為7-11路障而絆倒的證據
要不然真的要告你拿不出證明
就算有驗傷單也沒用吧
這家便利商店很明顯的騎樓都完全淨空,
路人不走騎樓改走馬路還撞上這麼明顯路障?
我還真的不曉得要告的是哪一條?

要取暖還不如建議妳,
日後多養成走騎樓的習慣吧.

誰在敲門 wrote:
這家便利商店很明顯的...(恕刪)


馬路行人要走有啥不可,雖然樓主是走路不小心被絆倒
但是為啥可以在馬路上亂丟那鬼東西妨礙交通
芭樂068 wrote:
馬路行人要走有啥不可...(恕刪)

行人跟駕駛各走各的路.
基本的路權請作一下功課吧,
另外請到現場看一下我剛講的,
是不是現場騎樓都完全淨空,
可以方便行人自由行走請再下定論.

沒那塊板子~或許連走過去的路都沒有~
店家有錯也是好心~
現在的社會~除了要有公德心~還要教小孩~走路要看路~
1.請問馬路是誰的?
可以擺那塊鐵牌嗎?
就好像馬路坑洞坑人 可以怪行人不長眼?
2.請把閱讀能力訓練好:一開始他的鐵牌是橫擺 與馬路方向垂直的
3.不管是不是店家擺成這樣 原因總出自那塊不該出現的鐵牌:憑啥規定馬路邊不能停車?店家有公權力嗎?不然就請警察來畫上紅線先?

誰在敲門 wrote:
這家便利商店很明顯的...(恕刪)


人家只是要個公道
畢竟人家的女兒是被7-11的路障絆倒
換成是我
我也會很不高興
自己絆倒或許會自認倒楣
但若是我的小孩
我應該也會做出跟樓主相同的做法



尤其是7-11都不搭理...很冷漠的感覺
小孩子因為7-11私設的設備受傷
至少要表達基本的關心
大家也別這樣,小孩受傷做家長的當然會心疼

這家7-11的教育訓練也太差了.一點都不會應變
建議你
為什麼不直接打發票上客服0800-008-711?!
便利商店店長直接就會受到上面的"壓力"
比妳報警還快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