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y2010 wrote:
二期埋管的時候看了一...(恕刪)
呃~~ 縣府在預埋管路時應該會通知該區段所有建案參加說明會,
可能你們管委會沒去參加、或沒把資訊帶回來, 或你們沒出席住戶大會之類的,
污水下水道本來就是設在外面馬路的地底下, 而大樓化糞池則是在最底層地板下,
例如B2 or B3, 化糞池的運作是透過數池循序漸進將污水分解, 再以馬達將最後一池淨化過的水抽上來,
排放至外面馬路邊的雨水溝, 如果省錢不改內部的管路, 就是將化糞池馬達抽出的水直接接管至污水下水道,
但這樣一樣還是要持續負擔維護化糞池(抽水肥+消毒+電費+機電保養維修)的費用,
可是同時照樣還是會隨水費徵收你一筆污水處理費, 有被剝了兩層皮的感覺

所以一勞永逸的辦法就是改成重力流排放, 就是如前所述將內部管路改管,
即將糞管在1F的地板下方、B1的天花板處匯集, 並在建築連續壁上銑洞,
將管路導至外面馬路底下的下水道, 不過這筆花費所費不貲, 一般大樓社區需要數十萬,
規模大點的就破百了, 但以化糞池維護費用+污水處理費實際估算, 其實幾年就回本了,
要注意的是, 下水道法有明定只有污水與生活廢水(浴室, 洗衣機, 廚房, 陽台等)可以排入污水下水道,
只有雨水(頂樓, 花園等)才可以排入雨水溝, 總之就是環保相關問題,
因此政府是可針對未依規定排放者進行開罰的, 就如前面所提到的罰則,
且可連續加重開罰至改善為止, 所以有要接管改管者一定要特別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