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0401 wrote:現在是預算根本不夠蓋..一坪4~5萬..怎麼蓋..回不回扣是另外一回事...我相信.已經到縣級的工程..回扣這東西已經少有人敢碰了(但不代表沒有)...現在基層公務員"怕死"的居多,"貪財"應該非常少...反而會貪的都是有決策能力的....(恕刪) 前面有人提到 ..建商可以出錢 , 建商蓋的房屋如果沒學校 沒生活機能要賣誰 ??縣府應該有辦法叫建商拿錢出來做.
你確定?..回扣的型態包羅萬象..只要避開最直接的證據-現金來去流向..政治跟利益無法切割的..關說、回扣就是臺灣政治的重要特色阿..不然政治人物做歹命的喔..hhc0401 wrote:回不回扣是另外一回事...我相信.已經到縣級的工程..回扣這東西已經少有人敢碰了(但不代表沒有)...
可是劉政鴻上任以來債台高築。引用自:http://www.nownews.com/2012/07/10/320-2832817.htm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10)日首度公告「地方債務鐘」,根據統計,包括宜蘭縣、新竹市、苗栗縣等3縣市的債務超限,財政部已依要求3縣市限期其改正,或提償債計畫,來改善債務,否則將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等方式予以管控。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為強化債務資訊揭露,依照立法院決議,協調5都及17個縣(市)政府自7月起,固定每月10日公告前一個月的長、短期及自償性債務餘額暨平均每人負擔債務金額,以期建立債務資訊更透明化的管道,藉以督促地方發揮自我負責精神加強開源節流,改善日益沉重的地方債務,並發揮地方自我落實財政紀律效益。 根據今日公告的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顯示,截至5月底,中央政府債務累計5兆1,735億元,地方政府累計債務8,223億元,合計全國負債總金額高達5兆9,958億元,已逼近6兆元大關。 根據現行公共債務法規定,在1年以上公共債務部分,中央政府、台北市及高雄市舉借的1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GNP(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比率,分別不得超過40%、3.6%及1.8%;縣(市)及鄉(鎮、市)所舉借的1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比率,各不得超過45%及25%。 由於公債法修正草案一直未獲立法院通過,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的債限仍暫適用原規定,即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占歲出比率不得超過45%。goat3649 wrote:有比較才知好壞看看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