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需要再開發_竹科三期_新竹縣部分(柯子湖段、二重埔段)? 讓 tsmc或其他廠商==>蓋新廠?

hayato567 wrote:
明明現在就只能下領23%土地跟17%用每坪4萬去領現金.(恕刪)



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如果住商用地23%(包含區位不佳的住商用地部分),只足夠不到60%地主選配,不足選配的部分,應該會由沒有預留的產業專區支應(沒被縣政府預留的產業專區區位應該不佳),地主可能被迫領取現金補償,除非有大面積的公有地或未登記地,但是主要計畫書沒有揭露相關資料,而且在沒有公開細部計畫書的情況下,如何撰寫陳情情意見,必須對相關法令規定及都市計畫書有相當的了解
eric10000 wrote:
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抵(恕刪)

法規想陳情的人都可以去研究合法合理性.
但規劃單位一定原則上是不會去違法規劃.
台知因為都是平坦的特農用地,當然有比較大的機會去取得超過40%的抵價地.
但科三不同.
營建署之前也有會議記錄說明過三級坡度改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財務上才較能合理開發.
但顯然柯湖一帶的地主是不能接受.
所以才會有現在這樣配地連4成都不到情況.
這邊並沒有大型公有土地去讓地主選配,
如果連70公頃多的產業用地都讓地主去配,
那乾脆就直接解編給民間自行去開發就好了.
但二重區的農田不願意重劃的情況還是一樣.
那科三的重劃就不是為產業開發了.
就現況來看要財務平衡就是要用現金補償才能平衡.
hayato567 wrote:
但規劃單位一定原則上是不會去違法規劃(恕刪)

美河市開發案

hayato567 wrote:
就現況來看要財務平衡就是要用現金補償才能平衡(恕刪)

縣政府壓縮都市計畫生活區公共設施比例,壓低地主配地總面積比率,以財務平衡為藉口,虛增土地開發成本,低價預留產業專區,取得龐大開發利益


竹北台灣知識經濟園區計畫(台知園區)、竹東鎮(工研院附近地區)計畫(竹科三期)陳情意見:為小地主的公平正義及公共利益發聲的新竹縣民

4、縣政府壓縮都市計畫生活區公共設施比例,提高可建築用地面積,以財務平衡為藉口,取得龐大開發利益,不符土地徵收條例立法目的:
高鐵新竹站都市計畫學校用地比例5.16%,台知園區計畫不含交大園區,學校用地比例僅有1.63%,學校用地比例過低。建議本計畫增設文小、文中、文高等學校用地。高鐵新竹站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比例24.38% (不含生醫園區道路) ,本計畫12.58%,顯示計畫道路用地比例過低,造成住、商用地街廓長度過長、深度過深,建議增加道路用地比例,社區道路不應低於10公尺、主要道路不應低於30公尺。建議產業專區設置於計畫區西北角,整合規劃光明六路北側土地,設置高鐵新竹站出口或站體,改善空間狹小問題。
竹科三期計畫人口23,000人與計畫區所在的頭重、二重、三重、柯湖里等地區現住人口28,000人,合計51,000人,合併檢討推估學生人數,學校用地明顯不足。建議本計畫增設文小、文中、文高等學校用地。高鐵新竹站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比例24.38% (不含生醫園區道路) ,本計畫11.15% ,顯示計畫道路用地比例過低,造成住、商用地街廓長度過長、深度過深,建議增加道路用地比例,社區道路不應低於10公尺、主要道路不應低於30公尺。本計畫高速公路以南地區腹地狹小,交流道規劃困難,唯有設置於計畫區東南角可行。
為求開發利益極大化,縣政府壓縮都市計畫生活區公共設施比例,提高可建築用地面積,又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壓低地主分配權利,認為配地總面積名目比率40%,就土地所有權人受益程度,已依法補償,其餘建築用地歸縣政府所有,以財務平衡為藉口,虛增土地開發成本,低價預留產業專區,取得龐大開發利益,不符土地徵收條例立法目的: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
eric10000 wrote:
美河市開發案縣政府壓(恕刪)

"縣政府壓縮都市計畫生活區公共設施比例,壓低地主配地總面積比率,以財務平衡為藉口,虛增土地開發成本,低價預留產業專區,取得龐大開發利益"

你過度認為重劃後地主權益受損而要求要分更多,這樣才叫做"保障私人財產",
如果再把可分配的土地拉高,那應該沒多少人會想從事農業或是有辦法從事農業,
因為這些地就更貴了,一堆人搶著重劃.

你把產業用地當成了一般的住商用地在看待價值.
但產業用地本來就是以吸引產業進駐帶動當地發展為主,
不是照你說的低價取得,高價售出取得龐大開發利益.
如果你這麼擔心這件事,你應該要求的是只能出租,並且要求要取得建照才能承租才對.

另外又要求科三還要規劃文小到文高用地,
那乾脆就改名叫做新市政重劃好了,這怎麼有辦法還有產業用地開發呢.
幻想著產業用地應該賣到貴桑桑的價格?!
hayato567 wrote:
"你過度認為重劃後地主權益受損...(恕刪)

依前述我的意見,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你過度認為重劃後地主權益受損而要求要分更多,這樣才叫做"保障私人財產",
回覆: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應預計土地平均開發成本,作為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計算基準,抵價地總面積比例計算後比例若低於50%,縣政府應說明開發費用及公設比例的合理性,若實際分配比例小於計算後比例,應說明縣政府以低於土地平均開發成本取得土地面積的合理性及影響。

如果再把可分配的土地拉高,那應該沒多少人會想從事農業或是有辦法從事農業,
因為這些地就更貴了,一堆人搶著重劃.
回覆:有權利開發的是政府、有能力開發的是財團,地主只有公開展覽說明會3分鐘的發言權,區段徵收土地配回比例最低,政府變相鼓勵地主採用其他方式開發,若順利變更成為市地重劃,交由民間自辦重劃,龐大開發利益歸財團所有,又內政部訂定個案變更開發辦法,如工業用地變更,明顯給部分地主原地保留的投機選擇。

你把產業用地當成了一般的住商用地在看待價值.
但產業用地本來就是以吸引產業進駐帶動當地發展為主,
回覆:依照往例,縣政府應同時擬訂細部計畫並公開展覽,併同主要計畫送內政部備查。但是現在內政部審議主要計畫,無論是否夾雜細部計畫資料,縣政府沒有公開細部計畫,無法確認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性質、道路規劃、開發經費及地主負擔,不符法律明確性原則。
前次公展產業專區細部計畫資料如下:
(一)上述所列產業專用區之主要引進產業,其業務產品之設計、研發、顧問、施工、安裝、修理(含維護)、國際貿易、批發等相關產業,並得為下列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
1.廠房或作業場所及其附屬設施。
2.研發實驗機構、產品檢測機構、育成中心、生產實驗室等試驗研究機構。

3.金融及保險機構、工商服務諮詢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資訊軟體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服務及顧問機構。
4.企業營運總部、企業營運總部之關係企業及會展中心等。
5.倉儲及運輸設備。
6.其他經新竹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許可之生活服務產業(旅館、員工宿舍、運動休閒娛樂設施、零售及餐飲等設施)。本款所稱之生活服務產業,其所佔面積不得超過產業專用區總面積之25%。


不是照你說的低價取得,高價售出取得龐大開發利益.
回覆:縣政府估計工業用地價格竹科三期每坪7.2萬元,預留產業專區,計畫可達到財務平衡,但是工業用地與產業專區土地使用性質不同,預留價格不僅低於市價,甚至低於土地平均開發成本,由地主負擔損失並不合理。縣政府壓縮都市計畫生活區公共設施比例,壓低地主分配權利,以財務平衡為藉口,虛增土地開發成本,低價預留產業專區,取得龐大開發利益

如果你這麼擔心這件事,你應該要求的是只能出租,並且要求要取得建照才能承租才對.
回覆:建議產業專區回歸都市計畫法分區管制精神,明確劃分工業、商務及服務業用地,工業用地設置土地國有化的高等研究園區,商務及服務業用地開放地主選配。

另外又要求科三還要規劃文小到文高用地,
那乾脆就改名叫做新市政重劃好了,這怎麼有辦法還有產業用地開發呢.
回覆:依縣政府規劃竹科三期計畫人口23,000人,與計畫區所在的頭重、二重、三重、柯湖里等地區現住人口28,000人,合計51,000人,合併檢討推估學生人數,學校用地明顯不足。

幻想著產業用地應該賣到貴桑桑的價格?!
回覆:開發後土地價格是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與地主想法無關,為求法律平等原則實現「公平補償」,應以平均開發成本計算應分配縣政府土地權利價值,只要沒有預留街廓,縣政府就沒有以低於平均開發成本取得土地的藉口,若縣政府低於平均開發成本取得土地是因為市價較成本低,土地開發就沒有效益。
eric10000 wrote:
被政府扭曲的都市計畫法及土地徵收條例:內政部制定不符法律規定的行政命令、作業辦法,授與地方政府踰越法令規定的權利...(恕刪)

政府行政部門引用施行細則,逾越母法精神,將法令玩弄於股掌間的可能性一直存在

健保開後門…這不叫傾中,什麼叫傾中 記者黃以敬、林惠琴/特稿

軍公教退撫基金去年首見收支赤字,下一代退休恐沒錢領,優厚公教是造成給付失衡一大主因。而全民健保在馬政府積極拉攏中國政策方針下,以逾越母法的行政手法逐年放寬中國人士納保,甚至將口袋飽滿的白領階級視同國內失業人口,以稅金補助四成保費,簡直不公不義,若健保要永續,這是不容忽視而須徹底檢討的財務腫瘤。

基於人權考量,國內開放外籍人士納入健保,並參考各國做法,針對涉及稅金補貼的社會保險,以「合法居留」做為基本條件,通常此舉為確保外籍人士在所處當地國有受僱關係或對社會具貢獻,有能力繳交保費等對應關係為前提。

檢視《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非本國籍在台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居留滿六個月,可參加健保,但衛生署(現為衛福部)卻引用施行細則「經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台灣長期居留證明文件」另開方便之門,逕自將短期出入停留,非持正式居留文件的中國人士准予納保,逾越母法精神,規避國會監督,將法令玩弄於股掌間。

其中,收入不差的中國專業人士,甚至比照國內失業人口,由政府補貼四成保費。反而「日也操、夜也操」的國內勞工,僅享有政府補貼一成保費,雇主、自營業主更是要全額自付才能享有健保,更別說有些人可能繳不起保費而慘遭鎖卡,健保照顧國人的公平正義儼然無存。

國際開放是趨勢,但前提是合法及公平,並確保國人福祉。中生納保修法擬將原本不具納保資格的「停留」改為「居留」,但六萬多名中籍人士僅以「出入境許可證明」變相享有台灣健保資源,同時除了白領階級外,新增六千名中生,也將全數享有政府補貼四成保費,但在中國生活的國人,卻可能無法獲得對等福利,情何以堪!

政府只顧對中國示好開放,卻是對健保法令最大的蔑視與侵蝕健保財務,立法院應該全面檢視,或是回歸法令、依法限制短期停留人士納保,或是要求中籍、外籍人士全額自付保費,不要再以全民稅金變相補貼,還給國人一個交代。
hayato567 wrote:
有相關產業的重劃區,(恕刪)


主要目的感覺還是想炒地皮 獲利 竹科並沒有爆滿到地 不夠用 銅鑼基地都沒還滿呢

新竹政府繼續這樣下去 就是讓竹科就業青年越來越難買房而已 因為到處都貴起來 公辦重劃區更是貴中更貴~
e219 wrote:
主要目的感覺還是想炒(恕刪)


贊成~
所有的建設都是為炒房
竹科, 高鐵, 捷運, ...的結果都讓房價上漲
應該都拆了才對~
e219 wrote:
主要目的感覺還是想炒(恕刪)


沒建設 沒開發就靠北政府不做事

有建設 有發展又靠北政府炒房

真難搞==
我是沒有要回應Eric的部分了,因為思考的方向完全不同.
至於土地價格可以說是被後來這些地主給玩死了.
從1萬多炒到4萬多,
現在很多人賣那種公告現值跟大部分一樣,卻要賣4.5萬的,
我想配回建地如果每坪沒賣20萬,可以說幾乎沒甚麼賺.
所以科三土地只有2萬多買的人才可以賺翻倍.
另外在柯湖里那一帶的除了只有停車場可以用之外,其他公園都幾乎是陡坡,只能看不能用.
這個在工廠下風處的地方,要能賺錢,應該就是蓋出租套房了.
這就是我說的竹東版金山街.
但不要拿銅鑼園區來跟竹東比,那差太多了.
拿竹南大埔來比來差不多.
台積,嬌聯就是每坪7萬多買產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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