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4003 wrote:
另外實價登錄的價格有含買方仲介服務費4%+增值稅→這是仲介跟我說的.....
你會這樣誤解.....可以....花點時間先看這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261161
2013年8月7日 - 地政單位表示,若將仲介費灌入成交總價已違反法令,恐會遭到罰款。 雖然不動產實價登錄有助於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降低不動產資訊不 ...(略)
時價登錄如果近期就那麼一筆,在屋主沒這麼缺錢的情況下,這會是樓地板。
我曾經賣房,找房仲第一時間會了解屋主想賣的價格,這時候房仲會提供時價登錄的資料當作參考,
就屋主的角度來說,一定取同社區時價登路的高標來當加碼(這是人性),這時候不會管時價登錄那筆是否是特殊案件(例如:高檔裝潢、含家電....之類的)
而房仲,信義房屋對屋主而言僅有很小的議價空間,他會管你價格雙發差價是否就差那個10萬,房仲費退讓10萬就能讓案件成交也可能會破局(我的經驗)
其他房仲業者有的在仲介費上退讓會比較大。
房仲也不至於高姿態的想釣高你的出價(畢竟跑走一個客人就等於跑走一個業績),
對價格硬的屋主,差50萬連談都休想,房仲會來盧屋主降價,最後還會惹怒屋主。
我的例子
2年前賣屋,
時價登錄社區均價是1150,我要賣1200(實拿),開價1280
經歷2個月房仲帶看與談價,最後我終於火了,我也曾怒罵房仲,垃圾價格不需要來跟我盧(買方出780....這種還要來打擾屋主?)
最終,成交價出現了,買方出1200,
這看是成交,最終房仲該拿出誠意來了(房仲費該怎麼降?)
我那案子最後是在信義房屋下破局,其實買方已經出到屋主可以接受的範圍內了,但是房仲堅持拿4%(從屋主)
最後協商(我與房仲),我願意退讓至1175萬 也就是我願意少25萬當作房仲費,
但是後來破局,因為房仲堅持拿4%,留下錯愕的買方。
最後,房子還是賣了,另一組買家直接找到我,價格創新高,皆大歡喜。
但那是兩年前,現在是否這情況不得而知。
重點在屋主的價格,而不是房仲。
房仲不至於為了拉高價格得罪自己的客人。
為什麼房仲不收斡旋or 要約,當你是屋主,被那些房仲拿那些與成交價差快破百的價格的要約書一直盧.....你應該也會發火的。
至於竹北..時價登錄是1140,就我說的這可能會是屋主的樓地板,你在打9折,應該什麼都不用談了
發福阿伯 wrote:直接找屋主談比較有機會成交...!!
只要有通聯紀錄、錄影監像、任何可以作證你有跟這一家仲介去看過房子,
日後,屋主跟你私下(沒透過任何其他仲介行為)成交,
仲介就有機會將你告上法院,跟你求償仲介費!
※而且已經有許多判例! 以往最有名的就是那家穿黃色制服的法務了~~~
真的很出名~

建議,樓主直接找別家仲介,
找個認真又負責的業務人員去遊說看看屋主..
我承認!我要是屋主.....
換了一個長得像 陳妍希 ,又有不錯的身材~~~ 我會認真考慮!



※根據仲介業競相行為居間者,不與買賣雙方額外收取非居間行為服務費用。
話說,景氣這麼差... 這位仲介老兄也太不認真了吧!
不過,屋主也可能有上01,看到我的發言後....暴怒加價,讓你也買不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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