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竹北一個小火的建案他的合約內容寫了些我們這種草民看不懂的特來請教各位大大A. 建材設備類之型號廠牌、規格、尺寸、顏色及未註明之建材、設施、設備均由賣方指定B. 若各式海報、說明書與合約相左時,以合約書為準,C. 拋光石英磚地坪施作工法改良後,會因增加黏著點而使用鋸齒刮刀,至產生水泥收縮後黏著微量不平均,以致敲打時會有些微不同之聲音,係屬正常現象。就這三點而言,合理嗎???
這個太離譜了吧!擺明就是準備擺爛的建商!!因為這些可以為他日後交屋驗屋時完全脫身!!咦! 這馬桶跟瓷磚我看樣品屋時的怎麼不一樣!建商: 請看條文一咦! 你的圖面上這裡要有抿石子, 怎麼只有粉光?建商: 請看條文二咦! 我家的地板敲起來跟打擊樂團演奏沒兩樣耶建商: 請看條文三基本上有了這幾條金鐘罩保護它, 它只要交給你一棟沒有倒掉的房子就行了但是之後會不會倒掉或整個大翻修就不知道了!!
這合約也太強了一舉消滅交屋後最容易和購屋者安番不清的所有責任根據他的合約,交屋後會:1.建材與設備不良或未合標準:我用啥就是啥,別囉唆了2.海報也好,樣品屋也好,你之前所看到的通通不算數3.地磚空心是正常的,驗屋時就不要機歪了很好奇是哪一個案子哪家建商幾年前看過不少竹北建案沒看過這麼扯的合約
回樓上大大通常合約書不寫品牌的有幾個狀況1. 知名, 有信譽建商, 一切以樣品屋為主, (有些樣品屋甚至會陳列建材)2. 新建商(沒經驗)3. 來亂的建商(看誰上當誰倒楣)該建商是竹北新建商(第一個案子),是不是來亂的就不清楚了, 希望該建商不是來亂的, 能誠心與客戶溝通, 創造互惠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