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網站20日報導,兩位兩黨的國會參議員定20日提出法案,對投資至少50萬元現款在美國購買房屋者,給予綠卡,以振興房市。

根據此法案,擁有購屋綠卡者要在美國工作,必須循正常程序獲得工作簽證,但可以帶配偶和未滿18歲的子女來美,購屋綠卡沒有核發上限,但持有者在出售房屋後,即不能合法在美國居留。


這個應該跟在園區上班的人比較有關
能適應灣區無聊生活的人快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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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一千五百萬,就可以拿到綠卡了耶。

那... 還真是不貴啊。
bbp408 wrote:
華爾街日報網站20日華爾街日報網站20日報導,兩位兩黨的國會參議員定20日提出法案,對投資至少50萬元現款在美國購買房屋者,給予綠卡,以振興房市。

...(恕刪)


不是綠卡,是居住簽證,除非另外合法取得工作簽證,否則不能在美工作。另外售屋後簽證自動失效,不再有居住權。

這是原文出處,有興趣可以看看。
TaiwanKiwi wrote:
不是綠卡,是居住簽證,除非另外合法取得工作簽證,否則不能在美工作。另外售屋後簽證自動失效,不再有居住權。

這是原文出處,有興趣可以看看。


我就是在灣區工作了一年後嫌那裡無聊才回來的啊.....

綠卡和居留權還不是一樣要繳稅?
有什麼不一樣?






是的 原文上有指出是種特別的"居住簽證",此簽證並不是工作簽證,要在美國工作還是需要由正常工作簽證流程的辦理。
這個簽證就有點像是長期的觀光簽證吧。。

"Foreigners immigrating to the U.S. with the new visa wouldn't be able to work here unless they obtained a regular work visa through the normal process. They'd be allowed to bring a spouse and any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18 but they wouldn't be able to stay in the country legally on the new visa once they sold their properties."
ss73211 wrote:
所以,只要一千五百萬,就可以拿到綠卡了耶。

那... 還真是不貴啊。


新竹遍地都是總價超過1500w的房子
而且環境還沒灣區好.....
在那買房還送綠卡或居留權耶

那... 新竹的房子算貴嗎?

bbp408 wrote:
我就是在灣區工作了一...(恕刪)


+1
曾經在紐澤西一年回來. 美國生活真的很無聊.

turnaround wrote:
+1曾經在紐澤西一年...(恕刪)


無聊到快淡出鳥來了
北加州灣區像樣的地方,五十萬美金的房子是很簡陋的... 高級一點的區,美金一百萬的房子是買來拆的。

Molonlabe wrote:
北加州灣區像樣的地方...(恕刪)


當然不能跟 Los Gatos 比啊....

不過那時住在小山邊的 Cresthaven St, Milpitas 已經覺得房子和環境都很讚了

那裡的房子也都在50w ~ 60w 的區間而已

聽朋友說海嘯後有到40w~ 50w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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