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中間低樓層不就常年陽光照不進室內!!!會不會有潮濕,常年用陰乾方式晾衣~~~耶~~挺適合種香菇的!愛BMW的帥 wrote:[竹北高鐵]澄水硯x原美館x大靜隱x三上時尚 高密度空拍照!http://harajuku.pixnet.net/blog/post/64867165
嗯原本商業區, 建蔽率, 容積率本來就比較高以容納較多的人口, 容易形成商業活動但是建蔽率, 容積率是否有必要拉這麼高......其實這也不是特例除了口字, 回字以外竹北縣二, 台顆大, 甚至未來的縣三, 也都有部分地區只剩一線天這一區的建案對是一個一個冒出頭來的並不是一口氣全部冒出來(我家小孩在對面學游泳, 將近6年了)在有利可圖(縣府, 建商)的狀況下購屋者還是要自求多福#住宅區建蔽率, 容積率都比較低, 相對來說會有較佳的居住品質, 但如果地價過高,則建物單價也可能較高#買預售屋的話, 如果隔壁是空地, 請依相關法規或附近的建案大小, 自行推估將來被遮蔽的可能性, 千萬別相信售屋小姐的---隔壁只會蓋透天#商業區住宅的特色, 就是店面容易經營起來, 將來可能樓下就有7-11, 隔壁就有便當店, 後面就有頂好. 但是相對的, 噪音, 亂停車, 小強, ...... 而住宅區, 雖然較單純, 但可能要轉過一個街區, 才有7-11, 這些就依個人生活習慣, 各取所需.關於日照, 建築技術規則有一些規定 (相關規定在最後面, 也可自行上網查詢)但我個人認為並不夠嚴密例如第 四十 條 (日照)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但是日照時數??? 日照面積???甚至把要求拉高, 更舒適的日照夏天日照面積小, 日照時數短, 冬天剛好相反...等等這些就是購屋者自己要去挑選了中華民國 建築技術規則第 四十 條 (日照)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第四十一條 (採光面積)建築物之居室應設置採光用窗或開口,其採光面積依左規定:一、幼稚園及學校教室不得小於樓地板面積五分之一。二、住宅之居室,寄宿舍之臥室,醫院之病房及兒童福利設施包括保健館,托兒所、育幼院、育嬰室、養老院等建築物之居室,不得小於該樓地板面積八分之一。三、位於地板面以上五○公分範圍內之窗或開口面積不得計入採光面積之內。第四十二條 (有效採光面積)建築物外牆依前條規定留設之採光用窗或開口應在有效採光範圍內並依左式計算之:一、設有居室建築物之外牆高度(採光用窗或開口上端有屋簷時為其頂端部份之垂直距離)(H)與自該部份至其面臨鄰地境界線或同一基地內之他幢建築物或同一幢建築物內相對部份(如天井)之水平距離(D)之比,不得大於左表規定:土 地 使 用 區 H/D(1) 住宅區、行政區、文教區 4/1(2) 商業區 5/1二、第一款外牆臨接道路或臨接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者,免自境界線退縮,且開口應視為有效採光面積。三、用天窗採光者,有效採光面積按其採光面積之三倍計算。四、採光用窗或開口之外側設有寬度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陽台或外廊(露台除外),有效採光面積按其採光面積百分之七十計算。五、在第一款表所列商業區內建築物;如其水平間距已達五公尺以上者,得免再增加。六、住宅區內建築物深度超過十公尺,各樓層背面或側面之採光用窗或開口,應在有效採光範圍內。
大靜x內棟 + 澄水x靠三上時x 採光超慘。澄水x靠原美只有高樓層有日照。澄水x面嘉豐六還不錯,可惜是路沖。原美x面文興路採光好,視野廣,看的到縣政府煙火,可惜面北,冬天會冷!原美x面嘉豐南二路,隔停車場和小公園面椰林的建案,而且面東,可惜棟距視野還不算很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