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硯俬見方落鷹架之後,1樓全部畫成停車格,過幾週後,最近則是把地板又打掉開始二工要圍起來做成大廳和公設的樣子。請問這是合法的嗎?先弄成停車格的用意是什麼呢?如果只是稽查之用,還真是粗糙啊,主管單位這樣也可以讓它過關?還是這本來就是蓋大樓的工法?
katechopin wrote:大硯俬見方落鷹架之後,1樓全部畫成停車格,過幾週後,最近則是把地板又打掉開始二工要圍起來做成大廳和公設的樣子。請問這是合法的嗎?先弄成停車格的用意是什麼呢?如果只是稽查之用,還真是粗糙啊,主管單位這樣也可以讓它過關?還是這本來就是蓋大樓的工法? 先做做樣子檢查用等使用執照拿到就變更成賣給你們的樣子這算工法嗎?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那麼請問如果圖面直接就用想要賣給消費者的樣子去申請使用執照(公設,大廳,甚至游泳池等等)為什麼會被打槍呢?是因為建蔽率會有差別,還是安全性有疑慮?或者這應該是要做成開放空間給附近民眾使用的?(因為剛好看到版上有另一話題在討論這個)原來幾乎所有案子都是這樣做啊旁邊的前景無限當初在蓋好像沒有這麼明顯就是了。核發使用執照的單位事後看到建物模樣大不相同也都心知肚明囉?那真是好個奇怪的“潛規則”啊~
katechopin wrote:大硯俬見方落鷹架之後...(恕刪) 台灣的【黑心】到處都是,小時後,長輩都告誡不要買盒裝的水果,可見商人的黑心其來有自。台灣人腦筋太會轉,加上愛錢,貪便宜,黑心是全民運動,實在不知該怎麼講。
katechopin wrote:大硯俬見方落鷹架之後,1樓全部畫成停車格,過幾週後,最近則是把地板又打掉開始二工要圍起來做成大廳和公設的樣子。請問這是合法的嗎?先弄成停車格的用意是什麼呢?如果只是稽查之用,還真是粗糙啊,主管單位這樣也可以讓它過關? 你都知道「二工」這個名詞了,還問合不合法?假裝問問題其實是要罵建商對吧。停車格只要可以停車、消防灑水器可以通過就好,做得粗糙還是華麗不應該影響檢查。至於說主管機關看不看得出來業者要做二工?當然看得出來,他們不是笨蛋,問題是住戶與建商一心想做違建,他們也沒辦法。
退燒玩家 wrote:有時候法規的規範不太符合現實,明明比較好用而且便利的法規却不能做。法規有法規的考量、實際有實際的考量。只要有利用消費者,我認為不影響安全都沒關係。 華麗大廳與公共設施沒有不能做啊,只是會佔到容積面積。用摩托車車位去二工,其實就是想偷一些免計容積面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