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感謝您關心市政建設。
二、因您未留電話以致無法於電話中向您說明,本府就您來信內容以網路方式回覆,說
明如下:
1.有關您反應本市路很不平乙案,本府平時均有道路巡查員負責巡查市區道路,
發現坑洞立即修補,並針對路況較差之路段評估優先順序後辦理路面修復工程;惟礙於
經費,實無法針對所有道路全面性刨封,本府將加強巡查並積極辦理路面修復,如仍有
未盡完善之處尚請見諒。
2. 造成您的不便,本府敬表歉意,並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及見解,倘日後仍有其他公
共設施建議事項,盼仍不吝惠賜卓見,與本府(建設局)攜手共創更美好未來。
3. 您倘若仍有疑義,請洽本府建設局道路養護科 聯絡電話:22289111轉33412 承辦
人員林昶穆。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以台灣的現有工程技術上,要作出平坦的道路是沒有問題的...
現在大家所談的道路不平的問題...應該可以歸咎為
1.各管線單位開挖,只局部回填AC.
2.新設道路設計規畫不周全,以七期來講,算二十年前規劃設計的產品,當初為規劃設計汙水下水道,現在才在那裏挖.以單元系列來說,為何不做共同管道呢?施工成本會提高個2成左右,但是會大大減少以後的養護成本.可是呢,要各公務機關(如台電,電信,瓦斯等)把錢拿出來給單一公家單位(比如說台中市政府)施作,哪有可能阿(沒有...)
3.公務管理單位未盡管理責任.道路開挖,須申請,繳交費用.正常程序施作完成後,公務管理單位應至現場會勘驗收,但施工單位也是公務機關,大部分僅以書面點交,很少至現場會勘驗收.
4.地方人士關說(即黑白),這種是大家應該都明白.
5.法令規定只規定不執行.公共工程委員會裡,有一整套的工程施工規範,裡面都有提到施工順序,檢驗標準等相關規定.但是呢...眉角就在裡面.有談到回收料及新料的規定.可是在工程的合約裡就沒寫清楚,在發包單位大部分會清楚的一點,就會利用這差價拉.可是在營造廠整體施工成本裡,只能用60分的料來施作而已.
台灣的關說文化,公務單位的心態及體系不改變,不管是在台北市或哪哩,路都不可能平的啦...
PS:台北市的路平,止步過是假路平啦,改天管線單位要找人孔,還是要哪你給挖出來...這就要看台北市的管理單位會不會去執行驗收啦...
台灣人....共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