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恭喜大大買新家了~你這2問,我試想了一下,有可能是,代銷的服務人員因為賺得傭金不夠,想多要10萬,因為在賣時,跟建商老闆去談的價,有時會削到代銷自己的傭金,有時該給的還是給一下,頂多包個幾萬紅包就是,不然以後頂多給你基本服務,不會再多了........至於給銀行看,應該只是讓銀行鑑價時,認定這邊房子價值,其他戶要貸款會比較好貸,一般是貸到8成,新成屋有合作銀行,可能可以貸9成,也許因為你的例案,以後銀行只給這邊840萬的8成就是670萬,而不會給到1000萬的8成是800萬了,即銀行以後認為建商這裡只值800多萬......而房子本身設定抵押都會清清楚楚,貸多少,抵押多少,契約白紙黑字的啊,搞鬼?!建商可以搞,銀行可不會不想繼續經營的。然後你也不希望以後你這邊房子,一般大眾認為價值很低吧?!你希望銀行及大眾認為你這邊有1000萬價值,還是800萬價值?想一下就知道了,不同意對建商無傷啦,頂多後來買的不好貸款,銀行認定價值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