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車道設計錯誤,陷廣大用路人於不安全交通環境,台中市政府有草菅人命之嫌?!


從2013年7月1日開始,汽機車考照新增轉彎或起步時,未顯示方向燈加重扣分,還新增轉頭察看,倘若少了這個動作仍然要扣分。交通部公路總局解釋,轉頭看是為了要避免死角。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汽機車在起步、轉彎、變換車道時,只看後照鏡無法百分之百掌握路況,會出現死角,許多駕駛都有親身經歷,在變換車道時,打了方向燈,從後照鏡看後方無車輛,就在準備行駛到另一線車道時,才發現車輛的側後方有車。

新規定從7月1日上路,汽機車考照轉彎或起步時未打方向燈,扣分將加倍,從8分提高到16分,同時增加轉頭察看的動作,打了方向燈還要有轉頭動,才不會被扣分。新增項目還包括,駕駛汽車下車時,必須要兩段式開門,門要先開一小縫,察查後方確定無人車通過後再下車,否則扣8分。



從第1頁到21頁,看得直搖頭
積非成是,還理直氣壯的人還真不少
不對就是不對,不要為了想酸BRT就把什麼都怪到它頭上

sjh12345 wrote:
啊, 你就多會開車,...(恕刪)

有種東西就廣角鏡,小小一片,安全加分
我的汽、機車上都會裝
這樣就可以解決你無法轉頭的困擾了。

石梯有夢 wrote:
有種東西就廣角鏡,小...(恕刪)


一下要轉頭, 一下廣角鏡就好了, 搞得大家好亂哦??

你要不要錄一段正確的切換車道影片(當然要繁忙的中港BRT車道), 讓大家看一下呢??


paratrooper862 wrote:
跟寫程式一樣寫得不順...(恕刪)


現實能像寫程式這般就好囉。

你們還是多加油吧。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不管反不反BRT,
開車換車道要轉頭是標準動作,
大開眼界居然有人連基本常識都學不會,
竟然還來網路上嗆人.


從第1頁到21頁,看得直搖頭 積非成是,還理直氣壯的人還真不少 不對就是不對,不要為了想酸BRT就把什麼都怪到它頭上


哪裡不對了?請指出來啊?

變快慢換車道需要跨越BRT車道與分隔島,一次跨越兩個車道,汽車切入角度過大,死角變大,造成後視鏡功能失去作用,增加用路人的危險!

難道你變換車道,轉彎不看後視鏡?

我看閣下也只是為了護航而護航而已!

ansonhsu wrote:
變快慢換車道需要跨越BRT車道與分隔島,一次跨越兩個車道,汽車切入角度過大,死角變大,造成後視鏡功能失去作用,增加用路人的危險!
難道你變換車道,轉彎不看後視鏡?


您說的跨越兩個車道,比較危險是事實沒錯!!
但別人說的變換車道要轉頭也是沒錯的

爭來爭去不就是 "氣" 而已
好像承認別人是對的自己就是錯了一樣

變換兩車道較危險是事實
變換車道要轉頭較安全也是事實


cyt7241208 wrote:
變換兩車道較危險是事實
變換車道要轉頭較安全也是事實


那請教你,變換車道、轉彎需不需要看後視鏡呢?
ansonhsu wrote: 那請教你,變換車道、轉彎需不需要看...(恕刪)

是都要,後視鏡跟轉頭確認都要!

拜託別跟小孩一樣無理取鬧好嗎??
確實切換車道時轉頭看一下比較安全

但BRT車道+分隔島擋在中間等於一次跨兩個車道,開車確實變得很難切換

以高速公路來比喻就是開在快車道上一次直接切到交流道出口這樣的感覺

兩者都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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