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交屋前的系統櫃是否歸屋主所有?


qt39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是...(恕刪)


看當初到底怎麼說的吧

我以前也賣過一間房子、
房子裡面也有歐德系統櫃
當初跟買方有些約定、
但是後來對方仲介說"沒在契約裡面寫的口頭約定沒證據不用遵守"
於是我也依照契約將系統裡沒寫到的系統櫃拆光了
花了多少錢、大概3萬多吧
划得來嗎?
花3萬讓對方多花50萬爽就好還差那一點錢嗎?

tonikaku wrote:
法學素養不好真是令...(恕刪)

有壁癌就是有,不會因為你拆不拆而造成!
如此更可以提早檢視因為壁癌而造成的剝落、滲漏等等問題,不是更好。
另外面對刻意在交屋前要坐地起價的前屋主,這種的心態不用跟對方客氣了,請他拆除搬走,工人一天至少二千以上起跳看他要請幾個人,另外吊車一趟四千五以上(是一趟喔,不是一天喔,一天更貴),看他要請幾天,另外卡車運輸一趟至少二千五以上(如果要請一天以上更貴,看他要請幾天),還有拆了無損還好,損壞了,工程廢棄物的處理也是要錢要證明,找私人環保公司收更貴…
總而言之,前屋主若腦筋還算清楚的話,就跟你好好談吧!你也可以包個紅包給他,請他勉強收下你的誠意。
前屋主可能看透妳心理很喜歡系統櫃
希望妳買或出個1.5萬也好,加減卡油
如果妳故意不買要他拆,他抓妳心理起堵爛他會叫工拆掉(真的變雙輸)也爽
不要買+1,請他拆除,清空並把牆面等回復到完整的狀態(不能整釘孔、釘子、油漆完整等)
他說要送你也不要了~堅持要他拆,不然就叫他付拆除費~~

歸誰所有其實是看怎麼談的,沒有一定,但我相信那些東西他拆走了他有頭痛
留著你可以用~拆掉你可以更完整的檢查到房子的狀況,怎麼樣都不會吃虧
是我完全看心情,這種事後才來講的,我一律叫他拆了~~拖延到交屋時間合約上一般都會寫罰責~
只要合約內沒明文註記,前屋主是可以拆走的,我以前碰過最扯的是連熱水器都拆走
但換個角度想,你可以提個折衷,例如原屋主的價錢再三到五折收,如果對方堅持,那就讓對方拆吧,就像樓上很多人說的,系統家具請人拆的工資不便宜,如果是配合格局客製那再利用價值很低,就賭看看前屋主會不會交屋前送了
qt39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是一...(恕刪)


你都花錢請仲介了 怎麼這問題不找他?
反而來網路問人???????
請他拆走+1!

系統櫃除非安裝的地方和你現在一模一樣,不然拆走就是垃圾了!!
而且拆也很麻煩,所有五金、滑軌、定位腳、承重軸,
這些比矽利康麻煩太多了!!

除非他矽利康刮一刮就要抬走,那也要電梯、樓梯進的去,
光車子就不知要載幾台了...

這個屋主很故意,很明最後還要凹妳一筆

叫他自己拆走後細清、牆壁、油漆都要幫你補,系統櫃為了承重會上牆的,
那些凹洞痕跡通通叫他要補完!!

光幾乎全室的油漆費就>2W,看他想要怎樣
什麼是回復原狀?你買別人的房子,別人房子原狀是怎樣你要怎麼證明?
原屋主重新粉刷牆面,他沒必要粉刷系統櫃擋到的牆面,他系統櫃拆走
也沒必要把以前沒刷到的部份重新粉刷
至於牆上裝系統櫃有打洞,他裝系統櫃時房子屬於他的,他愛怎麼釘怎麼挖
不需你同意。而且那些在你們買賣時就已存在,不是原屋主故意破壞新造成,
並沒重新幫你粉刷修補的責任。
買賣雙方都不能想著吃定對方,否則你可賭爛要他拆走,
他也可寧願花錢拆走也不留給你用,這只是雙輸
讓房仲和他好好分析利害殺點價才能雙贏。

qt39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是...(恕刪)
回復原狀
到底是租賃還是買賣啊
真是大開眼界了

理性的人用談的
不理性的人來硬的
很多人都相當理性啊
真是鬼島啊

說真的
一個房子這麼大筆金額
您故意要整他
他難道不會故意整您
他最多損失系統櫃和燈具
而且您還假定他是不要的
但您最大損失可能是甚麼呢
怎麼會說得這麼勇敢呢
阿因為房子是別人的啊XD

可以談的事情
一開始就要魚死網破或想吃定對方
換作是您呢
相反的您真的有很大的困難
仲介雙方較仲介安排來好好談談
如果能用小錢
得到您要的東西並且平安的把對方送走
這才是上策

重點
抓住仲介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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