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的確越來越難維持現狀
繼第二三單元開發後
公益路也打通了
黎明新村也就難保留原樣了
總占地面積約10公頃的台中市黎明新村,未來在中央部會轄下行政單位遷移完成後,內政部營建署昨(21)日透露,計畫將進行黎明新村的都市更新案,並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手續,將原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區。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5987/122011032200161.html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0&t=1385863&r=3&p=1
看這幾天的相關新聞,似乎還會有很多變數,裡面參雜很多的面向考量
這個政策若真要執行起來,那.......
Liu老大,接下去吧!
http://n.yam.com/chinatimes/computer/201103/20110322759583.html
wilbur wrote:
先前已有相關舊的討論...(恕刪)
每次討論這個就會被招喚 ( 招喚白胖?)
因為政府的人 腦袋 比我國小玩模擬城市還呆...
我玩模擬城市都知道要把重大建設放一起 不要把政府機關放鄉下
政府會往鄉下..要嘛 土地很值錢賣錢 不然就是有人在目的地附近有買大量土地..
黎明這邊土地價值兩年前就已經超過30萬一坪 現在快40萬元..現在要賣價格要更高才對..
還是又要賤價賣給財團?..這我就不清楚了 我現在人都在竹科這!
說不定蓋一蓋 又變成蚊子館了...光看台中縣一堆公務員不願意離家來台中市這辦公就知道了
如果政府只想到錢 不管民眾方便度 那我覺得政府真的是瘋了..
洽公類都應該放黎明OR放去市政府..才方便中部縣市洽公
kaworu.liu wrote:
每次討論這個就會被招...(恕刪)
看似三歲小孩都懂的東西,難道公務員會不懂嗎?沒有三兩三哪能當得上公務員?更別說是那些精明的高官了。
這遷移的事是否另有所圖呢?想想這62.55億元的工程款哪些人會獲利,更何況黎明新村這麼一大片的土地緊鄰七期,土地利益更是嚇人。
工商時報【記者劉朱松/台中報導】
行政院轄下中部兩處行政辦公區,擬進行遷移。包括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及經濟部水利署等16個單位辦公所在地的台中市黎明新村,將進行都市更新案。
在此之前,政府計畫斥資約62.55億元,在中興新村南內轆,興建中部行政中心,預定民國104年底完工,作為中興新村及黎明新村欲遷入的各單位辦公場所。
黑喬老大 wrote:
這個道理很簡單第一:...(恕刪)
行政院指出,本案是政院核列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中興新村中部行政中心的興建,由黎明新村騰空納入本案財務計畫,採都市更新方式開發籌措經費,並由內政部營建署擔任開發主體。黎明新村國有土地再開發計畫變更為商業區,變更後之商業區採附款式標售,目前初估可取得收益約四十九.九三億元,以支應中興新村中部行政中心興建費用五十.二三億元。目前初步規劃回饋台中市比率係以四十%為原則,至於四十%回饋中公共設施與可建築用地比率,後續將與台中市政府再行協商確認。
搞笑的事 蚊子館一堆 其實中央讓給台中市把聯合辦公室擴大 然後搭配台中市政府 方便民眾不是更好
而且這邊公設比率超高 台灣到處都找不到這種 公園比住家還多的地方
政府乖乖把土地用現值收稅 然後該收的稅都不要退 就有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