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在網路上看房子,
本來是要買新成屋的,
但是發現新成屋的開價都好高,
雖然開價不等於售價,
但是就算能殺到八折價,
還是遠遠超出預算...
而且在網路上搜尋那些新成屋當初網友分享預售成交的價格,
就會發現也賺太大了吧,
感覺轉一手就漲了好幾十萬,
甚至是百萬...
雖然有人說買預售屋的風險也要算進去,
但心裡還是感覺不太好,
所以後來想與其買新成屋讓人賺一手,
不如自己去買預售屋比較適當...
以上是心裡一些感想,以下進入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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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後來發現預售屋要準備15%的訂金跟15% 的工程款,
剩下的70%是房貸,
也就是說如果我買500萬的預售大樓,
那我得準備75萬的訂金,
另外工程款75萬如果分2年24期支付,
每期要支付3萬1,250元,
交屋後每月房貸約1萬7,000元(貸350萬,年利率2%,20年期)
但是在工程款支付期間的負擔會很大,
以月薪6萬去算,每個月剩3萬不到,
還要支付租屋費及生活開支等,
可以想像生活應該會很悲慘....
但是如果我買500萬的新成屋,
以貸款8成,自備款要100萬,
而交屋後每月房貸約2萬元(貸400萬,年利率2%,20年期)
每月只多負擔3000的房貸,
也省去租屋的費用,
這樣看來好像比較輕鬆?
但是大部分人不是說買預售屋的負擔會比較小?
是我理解錯誤嗎?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可以給我指點一下,感謝!
例如買預售屋
你到時候的貸款利率得找幾家比較
利率會比現在高還是低還不知道
另外買預售屋最怕的風險就是明明買的時候應該不錯
結果完工之後居然有風水大忌或者哪裡沒蓋好又要拖
甚至怕到時候不喜歡也難脫手
新成屋至少眼見為憑讓你不太會買錯
看起來預售屋的負擔好像比較高
其實你應該先把準備金攤到工程款裡面
不然你就會被錢追著跑
有些公司還不見得照時程要錢
新成屋你只要喜歡就可以買
錢的事情就交給銀行
手續在走也比較快
通常一個月之內就可以完成從看屋到搬家的所有手續了
不過買預售屋可以按照自己想改的去改
如果你很確定你能掌握所有風險與想像都能實現
那預售屋在完工辦銀行貸款之前要準備的錢你就得先準備好
不然要在你的負擔範圍之內才行
另外房屋貸款現在一般都是六成到七成
八成會不會太樂觀了些 ?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十八、貸款約定
(一)第七點契約總價內之部分價款新臺幣_元整,由買方與賣方洽定之金融機構之貸款給付,由買賣雙方依約定辦妥一切貸款手續。惟買方可得較低利率或有利於買方之貸款條件時,買方有權變更貸款之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貸款,除享有政府所舉辦之優惠貸款利率外,買方應於賣方通知辦理貸款日起二十日內辦妥對保手續,並由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將約定貸款金額撥付賣方。
(二)前款由賣方洽定辦理之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其差額依下列各目處理:
1、不可歸責於雙方時之處理方式如下:
(1)差額在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
(2)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者,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縮短償還期限為__年(期間不得少於七年),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
(3)差額超過原預定貸款金額百分之三十者,買賣雙方得選擇前述方式辦理或解除契約。
2、可歸責於賣方時,差額部分,賣方應依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如賣方不能補足不足額部分,買方有權解除契約。
3、可歸責於買方時,買方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__天(不得少於三十天)內一次給付其差額或經賣方同意分期給付其差額。
(三)有關金融機構核撥貸款後之利息,由買方負擔。但於賣方通知之交屋日前之利息應由賣方返還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