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
擬自住
兩人平均月收入合計約八萬
當然囉~~~何時會失業也不知道
若依這樣的條件貸20年~320萬
是不是過於沉重了些啊
小的認為好像沉重了些
另外小龍女在五月份要報到嚕
以前的三分之一理論好像是套用在兩人家庭吧
有人可以回我嗎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我和老婆擬自住兩人平...(恕刪)
一般而言,每借100萬,每個月需還本加利息約5千多(多多少看借到的利率),所以借320萬
每個月負擔約1.6萬以上.以你8萬元收入是還OK.很多論點是說房貸可以背1/3收入,我覺得
不能完全這樣計算,畢竟每個月固定開銷省到一定程度是在也省不了的,依我以前在台中的生活
經驗,一個人再省月開銷還是再15000左右(工作的人),所以兩人家庭開銷約3萬跑不掉(水電,
電話,網路,第四台,管理費,公共電費,紅白包,同事交際應酬,幫父母買些東西孝敬孝敬,所得稅,
機車油錢&稅(開車別想3萬過的了一個月)
所以8-1.6-3=3.4(如果小孩沒長輩照顧,還要扣1.2保母錢),日子應該還過的去,不過應該很辛苦.
至於Z大說的,可以買960萬的房子,不在北台灣,別這麼做,台中市的房子舊了沒人要,30年的舊公寓
想賣都賣不掉,台中的的自住房老了可不能以房養老,台中房子較便宜是為了讓你有錢可以省下來存
養老金,可別真的跟台北市一樣,全部收入都拿來壓房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