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好幾年的房子(透天.但只租1樓.1樓與2.3樓是有隔起來的).被法拍了.得標者也出來了.但只有2.3樓點交.1樓不點交. 我的問題是.因為真的一時找不到能馬上入住的房子.新房東如果不想再繼續租給我.他有權利馬上叫我搬離嗎?與前房東的合約關係是:因為租了好幾年.所以也沒有白紙黑字寫契約.每半年繳一次房租.只有每次繳房租時有做記錄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