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好幾年的房子(透天.但只租1樓.1樓與2.3樓是有隔起來的).被法拍了.得標者也出來了
.但只有2.3樓點交.1樓不點交. 我的問題是.因為真的一時找不到能馬上入住的房子.新房東如果不想再繼續租給我.他有權利馬上叫我搬離嗎?
與前房東的合約關係是:因為租了好幾年.所以也沒有白紙黑字寫契約.每半年繳一次房租.只有每次繳房租時有做記錄這樣.
如果價格很便宜 你有想買
你可能可以跟書記官主張你有優先購買權

另外買賣不破租約
樓主的情況應該已經是不定期契約的狀態了,不受到買賣不破的保護吧。
不點交只是法院不願意介入而已
不代表可以續租
而新房東有權利調漲房租
你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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