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火熱的文章根本是就標題殺人......這還是草案都還沒通過哩。還置頂......市政府的草案是且限定區域禁行二行程機車.........http://www.epb.taichung.gov.tw/files/news/1/自治條例第六版本(總說明、立法說明)-1020731.pdf請看二十七條,不過我想大家也頂多發言不會看的..........
燃油機車趴趴走 中市7年後恐要管制台中市7年後,騎乘使用汽油的機車在市區某些商圈、街道,可能「行不通」! 這是中市為推動低碳城市訂定的自治條例,原只規範高汙染的二行程機車,但議員認為要有更積極作為,決定修改條文、約束所有燃油機車。對此市府也支持;負責低碳城市研究室的副市長蔡炳坤說:「議會一讀通過新版本,對中市的減碳推動更積極!」但他也知道可能面臨機車族的反彈,會加強宣導、溝通。中市率全國之先、訂出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規定台中商店不得用保麗龍材質餐具,機關學校活動禁燃鞭炮,學校禁用25瓦以上白熾燈,昨最引發討論是要求民國105年之後,中市某些區域街道二行程機車不得行駛。市議員李中批評:「太保守!」目前全台中二行程機車寥寥可數,這項條文等於沒訂,約束力有限。李中、許水彬與蔡雅玲、洪嘉鴻、王岳彬等人都認為,台中既有心成為環保示範城市,應有更積極作為,限制燃油機車發展,要求將「指定路段禁止行駛二行程機車」,改為「禁行燃油機車」。但考量公車、快捷巴士等交通措施還不完整,燃油機車使用率仍高,實施日期延後到110年的1月1日起,「政府可趁過渡期,鼓勵民眾淘汱燃油機車,改購買電動機車!」李中建議。也有機車族反對,林姓男子就說:「電動機車還不普及,中市率先訂條例限制燃油機車,根本在作秀!」也有機車族擔心問:「難道騎到禁行路段,要下車用牽的?」其實是禁止二行程機車行駛某些路段.......蔡炳坤說,屆時限制燃油機車行駛區域將是人口密集、道路狹小或商業繁榮區,最好有其他綠能交通機具可取代,會規畫完整的配套措施,減少民眾不便。
大大C wrote:我覺得臺中市政府並不敢真正執行 這個法案最大的問題不在於要禁行何種交通工具,而是在於到底有沒有可能把禁行的「路段(或區域)」指定出來。小弟覺得這種法案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像口號一樣,可以喊得很好聽,但實際執行很困難。這法案如果最後通過了也不會執行,因為可以預期根本不可能把禁行路段指定出來,被指定區域的住家、商家,只要聯合出來抗議會造成不便,再找幾個議員陳情一下,根本不會有區域被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