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中開始推宜居建築,南屯北屯已經陸續有一些案子開始賣。以單元12 鉅虹HOKI (水岸2)為例目前知道售價方式是一般陽台的1/3左右。請問入住後,景觀陽台(or 露台)的管理費計算,還有政府獎勵金實際上在社區會如何運作有人知道嗎?
管理費應該是照坪數算吧⋯⋯畢竟權狀面積就是有包含陽台獎勵金就是撥給社區,作為日後維護養護準備,不過應該也是由管委會來決定怎麼使用另外,水岸二的外觀與格局配置蠻特別,可惜基地太小形狀又不漂亮,據說每戶預約都排到第三順位以上,恐怖喔⋯⋯
flydream812 wrote:管理費應該是照坪數算...(恕刪) 按照建商說法,景觀陽台應該是以約定專用露台來定位,因為某一年開始露台已經沒有計入權狀。這在版上有討論過,只是好奇實務經驗上,應該還是以管委會表決統一吧。也有看到很多建案2F有超大露台,例如精銳新建案也有一戶20坪的約定專用露台,這情況如果表決要收,難道要收20幾坪的管理費!?
flydream812 wrote:我聽到的訊息是宜居陽...(恕刪) 經詢問是景觀陽台只要有頂蓋,就會被台中市政府認定是陽台,需計算坪數。沒頂蓋的部分就歸類為露台算法,不計權狀,屬於約定專用區域...所以看起來同一塊陽台,可能切割成2種算法...
oaviv wrote:經詢問是景觀陽台只...(恕刪) 對的,樓主自己有釐清了露臺就是沒頂蓋,陽台就是有頂蓋所以景觀陽台"不會"以約定專用露台來定位露臺跟陽台就是二種不同的東西露臺通常為共有部分然後會約定專用給旁邊戶別陽台通常都是專有部分以附屬建物登記宜居建築辦法剛通過,但參考高雄厝的實際案例陽台會放大然後有植栽但不會因為陽台放大或造型較多元就變成露臺喔通常有露臺就是樓下建築面積大可能拿來做店面或公設樓上為標準層樓下樓板多出來面積成為露臺這時樓上又有陽台就會變成陽台、露臺二種兼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