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749049 wrote:2021年8月10月跟中X房屋簽了約建商表示會有水利地問題可能會晚交屋所以代書寫了11/26 暫定到現在2022/5月了還沒辦法交屋我們想要求解約中X房屋要求我們要付違約金這樣合理嗎? 不合理又如何當初明明知道有問題,為何不在合約上註記既然合約沒寫,誰違約就誰被打屁股想安全下車就只能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