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glai, 好看的, hulch, irene0245, 乂奏乂, cchjack,allenff
看完各位大大更淒慘的租屋故事後,我完全釋懷了
突然覺得自己還真小題大作!!! 噗

回覆→coldboy09,文甫
大大提醒一事,已處理完畢! 謝謝
回覆→lake6562, harrison780, 台北土豆,farmer886
現在房東還真不好當,我棄權!!!賣房換現金卡實在

回覆→kikiii,HermesParis, zabbix
我怎摸會極…蠢到沒先收訂金呢 ? 我到現在還無法原諒自己

回覆→Ml5711
不暪您說,我還真拒絕了過幾天打來要加2仟的…

現在都什麼世代了...嗟
回覆→Justice.late
1,2仟是小事啦,不租就早說囉~~~女人心海底針

回覆→apage, herbu, subin,王小刀22223,max4077,3t2700,chuchu
已把”無良”名詞修正,謝謝大大指教

我把無良解釋為沒良心,對我來說…這種做法真的很沒良心吶 !!
對於無良一詞造成您們的誤會~真的很抱歉 !!
我想唱首歌~~~
原來你是空嘴薄舌,達到目的做你去
啊~我問你,啊~我問你
你的良心到底在哪裡﹖
當然比這個更惡劣的案例所在多有,可是不代表樓主遇到對方這樣的行為就不能罵對方無良。
常常可見日本旅館民宿拒絕台灣人入住,所以我們常常提醒自己同胞不要當失格旅人,
怎麼對象變成自己人吃虧受騙,卻反而不能指責對方無良了?
話又說回來,反正現在台灣仇富當道,有房就是該死,
不然我還真想來發動個串聯去抗議政府的租賃專法太過偏袒房客,
但事實上房東被欺負的案例絕對不比房客被欺負的案例來的少!
畢竟房客要惡搞房東太容易了,把承租的房屋搞爛之後拍拍屁股走人,
房東可以說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那持有房產出租給別人的人,只能默默含淚自己面對浩劫過後的房屋,
畢竟還是要花錢花時間把它恢復原狀,不然要怎麼出租給下一位?
不是我要瞧不起台灣人,但是經營五年業餘房東的生意之後,
深深覺得,台灣人,真的不配。
最後,根據我自己的經驗,租男生真的比租女生好,
要不是因為法律有規定,不然我真想在出租廣告上面註明限男性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