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聽聽看大家的意見。
這次颱風把很多三合院的老房屋頂都掀起來。
我家老屋本身已經沒有住人了,請問遇到屋頂消失這種情況,大家會選擇哪一種做法:
1.重建
成本最高,可能連磚牆都要全拆除重新建造,但蓋好也沒人住,維護不易。
2.拆除
老屋是保存登記的,怕拆除後,會不會沒辦法蓋回原來?
拆除原有建物,是需要和政府申請允可嗎?
3.保留原跡
成本最低,但怕下次颱風來,磚牆會亂飛,砸到鄰居家會被告。
或是會被人檢舉沒有善盡維護房屋的責任嗎?
目前是想盡量保留原跡,畢竟是以前長輩留下來的,權拆除有些可惜,但重建又不太划算。
大家之前有相關經驗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