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m5629 wrote:如果有法條, 也有罰則那為何主管機關單位不嚴格審查? 不依法開罰?卻要民眾自行慎選...(恕刪) 這就是......."歡迎來到台灣"美牛當然可以開放,大家不要買不要吃就好了嘛...乙工用地當然可以蓋房,不是有提醒你不要買了嗎?頂樓違建當然可以不用拆,不是有告訴你要小心要注意了?我說真的美國日本的人民自治算什麼...我們台灣人民根本不需要政府呢只要選個里長伯定期用麥克風廣播一下注意事項,就國泰民安了
Terrencesylphy wrote:可是為什麼很多傳統中小企業主住家就在工廠樓上?很多工廠蓋的很豪華,那種的老闆都住在裡面,不然工廠用鐵皮屋就好了。...(恕刪) 工廠可以部份比例作為住家..這是法規有規定的.其實這些就像農舍問題一樣,規定有個比例和條件...只是大家都會鑽漏洞,擴大比例...連當過縣長清楚法規的政治人物都這樣鑽漏洞...誰來取締呢?
樓主大概是在高雄吧.這樣的工業區住宅.在.台北和新北市多到爆炸.不但明著在乙工蓋.還直接就蓋成住家大樓的外觀.直接用住宅方式來銷售.講白一點就是政府放水.然後等建商售出後.一切就是你家事了...罰萬一出問題罰是罰住戶.而現在的乙工住宅也沒便宜到哪...這就跟建商賣挑高屋一樣.二次施工政府是不允許的.但建商卻可以賣.等到賣出後違法就是你家的事了...重點是有誰買挑高小套房不做夾層的???那我還買4米6幹嘛....這跟前陣子的師大夜市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