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種工業區不得為住宅使用 政府呼籲市民慎選房產

網路連結如下:
http://www.kaohsiung.gov.tw/NewsAgencies_Detail.aspx?n=55FBD506EA78B3AB&ss=23CDF9C6BBFA61E5


內容摘錄:
....工務局表示已清查統計本市乙種工業區建築執照用途為資訊軟體業之連棟透天厝式建築物,約略集中在三民區及左營區,以民族路兩側為主,及大統新世紀、慈濟園區、鼎山街與大昌路附近及河堤社區周邊,請市民購屋時一定要睜大眼,仔細檢視契約書內容,因為該建築物須依資訊軟體業用途使用,不得違規作為住宅。.....

自己家人之前也是買到乙種工業區的房子,而且還是預售,民國83年透天一間7-8百萬,現在腰斬一半,還賣不出去,真的希望大家謹慎考慮~~~~
工務局表示已清查統計本市乙種工業區建築執照用途為資訊軟體業之連棟透天厝式建築物,約略集中在三民區及左營區,以民族路兩側為主,及大統新世紀、慈濟園區、鼎山街與大昌路附近及河堤社區周邊,請市民購屋時一定要睜大眼,仔細檢視契約書內容,因為該建築物須依資訊軟體業用途使用,不得違規作為住宅。

工務局呼籲,儘管工業住宅的價格比鄰近區域一般住宅便宜,惟因附近仍有低污染性之工廠,住家品質將大打折扣,且依內政部94年函釋,工業區之土地不得興建住宅,倘若購屋者違規作為自用住宅使用、移供與工業無關之使用或租售他人作為非工業使用,即可能受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處分,故在工業住宅現今仍未「合法」之情形下,購屋者須承受被檢舉取締受罰之風險,不可不慎!
如果有法條, 也有罰則
那為何主管機關單位不嚴格審查? 不依法開罰?
卻要民眾自行慎選
有些事情 只能做不能說
有些事情 只能說不能做

hsm5629 wrote:
如果有法條, 也有罰...(恕刪)

你一定沒居住在台灣,不了解我們的民情
我們的政府很"照顧"百姓,更"照顧"建商
(以上先後2個照顧音同字同意不童)
高雄市某德*建設常蓋乙種工業用地的住宅,布幕廣告中也直言是乙種工業用地,也沒看到政府開罰與不准蓋房,之後才跟百姓說這是違法的~我們的市政府真的是夠了~~



既然是違法,那為什麼開始蓋房子(或打廣告)的時候不出面阻止?

這種房子台北縣也一大堆...(名字改成新北市還不是一樣繼續蓋...)
請問各位先進前輩,工業區用地不得當住宅使用,那麼商業區用地為什麼可以當住宅使用呢?
因為它作為廠房或事務所是合法的.

只是建商常會在廣告上不清楚交代不能當住宅這件事,甚至用幾房幾廳(工廠和事務所不能這樣宣傳)意圖欺騙消費者這是可以當居家的.

所以政府不能禁止他賣..因為違規檢查時他都會拿事務所或廠房格局給政府檢查.
所以政府只能提醒民眾不要被騙.

至於已經購買當住宅使用很多年的居民..政府要罰他嗎? 侵犯人民身家財產,可是會造反的.
WeiTing690727 wrote:
網路連結如下:htt...(恕刪)
可是為什麼很多傳統中小企業主住家就在工廠樓上?很多工廠蓋的很豪華,那種的老闆都住在裡面,不然工廠用鐵皮屋就好了。

很不了解,為什麼一般人不能住工業區,大老闆就可以。

圖:工業區裡的豪宅 http://g.co/maps/ss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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