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種工業區不得為住宅使用 政府呼籲市民慎選房產

應該建商打點好了,買來當住宅的也賭政府不敢拆不敢罰。什麼叫呼籲市民慎選?

kapli wrote:
應該建商打點好了,買...(恕刪)

這一切都是建商遊走法律邊緣的問題.嚴格來說也可以算是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水行為.這就跟違法蓋挑高屋一樣的道理.只要建商不幫你把挑2次夾層施工做好.賣給住戶自己做.建商就沒有違法.違法的是自行2次施工的住戶.但住戶施工(且全社區都這樣做).一般外人也不會知道或是無聊到去檢舉.因為你(外人)沒辦法有照片或證據.且沒合理的交代一般績察人員也無法進入民宅察....意思一樣啦..

Terrencesylphy wrote:
好像也不便宜,買來做...(恕刪)

以下是個人認為的,而且不鼓勵
如果想買這類房子開螺絲工廠,基本上將房子價錢列入成本,應該是不太符經濟效益,再賣出這類房子通常不容易保本
但如果你是那一區.(乙工蓋的一付別墅樣)前幾個買的,而且第一時間就設立並將器具設備搬入並設立醒目招牌
這樣應該會很短時間就賺錢,但如果被建商"朋友"來關切,那你就.......(通常建商很多這類好朋友)
(以上僅是個人認知,與事實不知差距多遠,不負責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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