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住宅變更繳利差代金
工業住宅變更繳利差代金~這算利多嗎?
因為假如乙工的建案地點不錯的話(在北高雄地區)
利差代金以30坪的土地建案為例(公告地價10萬算)
須補給政府=10萬*1.4*0.32*30坪=134.4萬
就可就地合法變更為住宅區
算一算因該也比一般的建案便宜吧!
不知道這樣的觀點對嗎!請大家討論一下!
建商買乙種工業用地來蓋房子,當然滑的來.且可以說賺很大
乙種工業用地,本來就比一搬住宅用地便宜的多.利潤空間很大大大
工業用地要變更住宅用地,是可以的.但這筆錢是由建商出的, 不是買方要出錢的唷!!
不然我之前公司怎麼會買用工業用地在來做變更成住宅用地.
但還是會告知客戶說,這是乙種工作用地,已經幫客戶變更成住宅用地.()只是一種說法的不同)
這是我的疑問:
為什麼要分工業用地和住宅用地
(工業用地又分甲種.乙種...住宅用地又分住1住2住3,因這些住1住2住3的地,房子蓋法有所不同.說白就是法規的規定有所不同)
買土地前,要做很多的評估,風險.建材.用料..........等,還有一很重要的評估就是土壤(土質)的評估.(不知全部的建商有沒有做這項檢測)
當土地越來越少時,當土地越來越貴,建商的腦筋就會想要降低土地的成本,當然就會想要購買工業用地.
工業用地直接蓋房子,或是用工業用地變更住宅用地,利潤真的很大大大.
想必工業用地就是工廠,大家有想過,工業用地的土質因工廠糟受到污染呢?(這一點大家比較會乎略)
且工業用地本來就比較麻煩.
我記的沒錯的話,台北縣有一塊土地是用工業用地,用來蓋房子戶數超多的,因成本較便宜,很多人買了,且建商還說可以變更住宅用地,結果土地卻不能做變更,造成買了房子的住戶卻不能搬進去住.
(我私下於是就問業務部經理,經理就笑笑回我說,建商不是沒有給錢,不然就是錢塞的不夠多,政府才不給案子做變更)
乙種工業區興建的房地產案,都是以「一般事務所」或「一般商業設施」申請建照,讓消費者誤信是為一般住宅,有違法之嫌。
其實建物本身並不違法,不管是以前以廠房或廠辦的名義申請興建的工業住宅,還是近期大量出現,以一般事務所、一般零售業等名義申請建照興建的工業住宅,其房子本身是合法的。工業住宅真正最大的問題,在銷售時廠商沒有充分的告知相關權利義務。
以下網址有解釋乙種工業用地,民眾有想要買工業用地當住宅使用,先上網查一下資料,不要為了一時的貪小便宜,造成後續上不要的麻煩.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091802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