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跟其他親戚共有一棟房子在苓雅路上面,
(離漢神不遠.離夢時代大約十分鐘內會到.位置算不錯)
最近住在裡面的親戚搬走了,
大家在討論房子想要拋售,
但一棟大約有快四十年歷史的老房子,
(一個樓層約二十幾坪,共兩層樓半,建物是自己的,但建地是土銀的)
感覺就不太會有很高的房價,
可是不賣掉,每個月還是要繳給銀行快接近一萬元的錢,
(感覺都像房租了)
最近家人動了想買下那棟房的念頭,
(因為那間對他來說,回憶很多吧!一家子的生活情景)
但是自身能力根本就無法獨立買下那間房,他想說與另外一個親戚共同買下,
變成共同擁有人,預估大約兩人各出一百~一百二十多萬,
買下那間房並且做一個整理,
(因為是老屋,跟人一樣老了就好多問題)
出租給其他人,
(再利用房租來繳付給銀行的錢)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想說要這樣做嗎?
如果讓家人買下那棟房,幾乎就是把全部退休金都投下去了,
還是我直接去辦房貸(個人薪水目前27K)買下,不與親戚共同購買
(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共同擁有後,以後就會需要處理很多事情)
請問各位前輩,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建議?
因為不瞭解未來的動向,買下這間房,
除了買下家人回憶外,現實來說還有哪些是我們沒顧慮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