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dustar wrote:看到台北市政府與Google的Market為了Android App 的鑑賞期紛紛繞繞 正確的成語應該是紛紛擾擾吧?而且我覺得這裡比較適合的用法是: ... 為了app鬧得沸沸揚揚樓下的你說呢?
sudustar wrote:看到台北市政府與Google的Market為了Android App 的鑑賞期紛紛繞繞,我建議高雄市政府主動與Google聯繫,將台灣總部遷到高雄市 - 一個更友善和理性的城市。 google罔顧消費者權益,要在台灣賺錢就要合乎法律,真不懂樓主為何在內文說高雄市是一個''更''友善和理性的城市呢?難道為了人民而不向google妥協就是較不友善理性嗎?這樣戰南北是否過於牽強了。
sudustar wrote:看到台北市政府與Go...(恕刪) Google是美國有名氣的公司,我個人絕對歡迎的。我第一次知道Google Map是從中國的論壇看到的,他們說“Google把台灣和中國用不同國家的顏色表示”有點疑惑,所以你的前提並不存在。由一些人的反應,我要更認真地去push高雄市政府了。
sudustar wrote:我建議高雄市政府主動與Google聯繫,將台灣總部遷到高雄市 - 一個更友善和理性的城市。 我建議01管妹把這篇文章砍了會減少許多無謂的口水論戰如果你有好的想法請直接去高雄市政府建議,會有直接明顯的效果如果你只是揶揄...那就如樓上幾位的炮火所說
過山雲 wrote:遷下來就不罰嗎?還是...(恕刪) 罰不罰是法律問題,就靜觀其變。我只是認為如果意氣用事而讓Google離開台灣,倒不如我們犧牲,給自己一個台階也給對方一個台階,那對高雄,對國家是好的。。我剛剛已經給高雄市政府發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