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房到了談價錢階段現在經理要求說希望在資金上我們可以先預方多一點錢 之後會再退還給我們狀況就類似: 我們現在談的價錢是1200萬 然後房仲希望我們可以先多付個100萬也就是先付1300萬,之後等交屋之後再退還我們100萬並且都會在合約上註明清楚!請問這樣做的用意是什麼? 是建商為了要虛報實價登錄嗎?還是根本是詐欺?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報出去的價錢就變成1300萬 這樣堆之後的房屋稅之類的會有影響嗎??有請各位大大解答! 或是有人有類似情形
chrismaggie wrote:假設樓主答應成交價寫多100萬~最後即便退了100萬對於買方來說未來會有什麼風險?如稅金等等之類還是說有刑責的問題.. 這種做法就跟建商買夾層屋 或是陽台封掉的二次加工屋後面的風險 都是由買家來承擔有什麼不一樣?
建商當然希望實登高一點阿!醬子就可以和購屋者說,不信去看實價登入阿!對了,我當時也是答應配合建商的實登,再靠代銷退費!虧了二代健保的趴數!意思是,實登1200,成交1100,退100,就看實際扣幾趴囉!當時被扣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