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先進大家好:
請教新購透天住家外面有一條無遮簷人行道,
查了一下其土地所有權是我們的,
可是卻衼要求當成無障礙通道,
不像一般透天建成騎樓(至少二樓以上還可使用)
在建築法規上我們必須要將之提供出來嗎?
這等同我們買了一塊路地供大家使用,
是否有先進能說明一下,
或是,我們只能認虧?
謝謝!
文章關鍵字
建築法規 就是要強制退縮 供行人通行 你可以看看左右2惻或對面 是否有退縮

你買的地方應該是 都市審議地區 "農16,美術館,澄清湖 ,文山地區 ,高雄大學周邊, 仁武地區跟小港區也有"

也是有人 跟他拼 直接圍牆車庫入口牌樓做起來 只是都市審議地區 抓得比較嚴"美其名 都市景觀好看啦"

現在高雄市 新違建 真的是即報即拆 具我知道 澄清湖後面麥當勞附近 有一區因為退縮人行道 建商為了車庫牌樓違建要蓋出來

整整 放了半年 就乾脆不蓋 直接賣了

你說的認虧 以消費者來說 確實是
Hi,感謝 herrykazami 大大的指導:
具友人指點說看工務局發的使用執照上建物的騎樓面積欄所標示的,
那我們家的這一檔是打 ***,這是代表沒有留嗎?
謝謝!
herrykazami wrote:
建築法規 就是要強制...(恕刪)

什麼路上?麥當勞後面沒有新建案吧
要看地區 有免設騎樓

使用執照上 打*** 在申請建照時 建築圖說沒有設計


如同motor579所說 要知道路段 就能去查 是那個地區 也就能知道相關法規

退縮人行道 都是都市審議地區 都是一堆退縮"公共使用" 透天戶型以退縮人行道居多"私人地留設"


4~5年前 建商敢拼 直接違建出來 現在幾乎不敢





Hi,感謝各位先進的指導:
小弟這邊有三個問題:
1.我們是社區型的鄰路透天,如果非要留無遮簷人行道,為何不是由社區共同持分去分擔這個部份;為何社區內的道路我們卻要持分分擔(我們根本不會進入社區內)
2.關於建蔽率的問題,如果保留地被拿來當作無遮簷人行道,計算建蔽率是否需先扣除計算後再加回去?還是用整體的地坪來計算?
3.一般的騎樓因享有稅務優惠及投影建蔽率的優惠,所以人民沒有損失(相對而言),但無遮簷人行道是我們繳稅,等同無償供政府使用?
謝謝!
看這個社區是不是分照請的吧 如果有地址也歡迎拿出來討論
如果是分照 就算你做騎樓 容積也不會變多 只有建蔽可以免計
騎樓還是要對外開放 所以你的癥結點是啥
Hi,感謝大大指導:
地點不方便提供
房屋是社區型的透天,約有100戶,
因有一排臨大馬路,
該整排的每戶都有一塊被標註無遜簷人行道(計入法定空地),
調了地籍圖,那是包含在我們的權狀內,
那...我們可以在上面擺放花盆嗎?
首先參考了這邊....
http://vivianhung2001.pixnet.net/blog/post/51959258-%E8%BD%89%E8%BC%89%EF%BC%9A%E6%B3%95%E5%AE%9A%E7%A9%BA%E5%9C%B0%E7%82%BA%E4%BB%80%E9%BA%BC%E5%9C%A8%E7%A7%81%E4%BA%BA%E5%90%8D%E4%B8%8B%3F
中華民國73年11月7日以後才規定法定空地必須社區所有人共同持分...
這是第一個問題...為何不是由設區所有人共同持分,而是由我們臨路的屋主的土地拿來作法定空地供作無遮簷人行道,
另外,同前面的參考資料...法定空地留設之目的在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防火等,以增進居住環境之舒適、安全及衛生
故第二個問題...為何我們不能放置盆栽,
而且,買房子時,代銷也沒說那部份不能使用
謝謝!
關鍵還是在請照方式

看你的地籍圖是整個社區一個地號還是每一戶都自己一個
如果當時這個社區請照是分照 尤其是直接對外的通常都是分照出來請

至於無遮簷人行道這是都市計劃範疇 跟建商沒關 這塊地要開發就是這樣退縮
以確保整區有足夠人行空間 所以本就該淨空

他不叫路地 也沒有人跟你持分 依法就是必需退讓 可不可以圍要看地環境吧
如果大家都圍 圍起來就比較沒差 如果想自己想標新立異 掛掉的機會滿高的

如果你是所有權人的話 建議去市政府調建照看共專有圖比較清楚

你要主張建商把退縮地灌在你家名下害你不得自行封閉無遮簷人行道使用我是覺得滿困難的
因為你也有多花錢買獨立產權的土地 沒人跟你持分 以後獨立拆除蓋新房子也沒問題
地有臨路才有機會請建築線 反觀社區內想改說不定還要管委會蓋同意書勒

Hi,感謝大大指導:
請教分照方式我們可以如何查?
另,我們不是整個圍起來,
而是有留照供人行走,
可是卻是不行,必須淨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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