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間房子要賣,入手時間2011
剛好有朋友要買房子,對小弟的房屋很有興趣與家人看過後也非常喜歡,就約定要買這間房子!!!但有跟一個問題!!!!!
他要超貸,也以協請到代書肯代為操刀!!!但我就跟他說那稅務我不就要多繳,他說到時他會連同我多支出的稅金請代書算好一併給我~例如:
實際房價500,他超貸700然後給我500+多支出稅金
但小弟我實在不知道是否要答應他,小弟年收約100萬~我查詢的資料都說房屋稅繳完後,淨得利要併入年度收入中那我到底要怎辦,有高手可以給我解答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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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救了你,搞什麼鬼東西,賣掉你有賺就不要該該叫啦,去旁邊玩沙
先生謝賜教!!!!再請教個問題 > 該該叫是?動詞還名詞呀?
當年度買賣房屋不管是利得或者是損失,都要在次年度併入綜所稅申報!!

但是在兩年內,有重購房屋者,若價格比原本買的房價高,可以退回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

或者樓主可以轉嫁給友人負擔,前提是要雙方談好,有共識!!
記得簽副約,保證互相權益,銀行不是笨蛋,除非你大方送沒話說,多考慮,有爭議性找代書和律師看清楚問明白,小心朋友做不成,變仇人
謝謝#4 #5 的大大們,小弟清楚了~你們所說的果然都在點子上,小弟會注意的!!!!感恩 近期天氣多變化!!出門請帶傘並加著保暖衣物
有伪造文書跟詐欺刑事責任的疑慮,不得不慎!
先生說的也是,小弟我會詳加考慮的
我有個問題,不是105年的1月開始
才開始正式房稅合一的嗎?
意思是104/12/31之前的房子
不是都適用舊制嗎?
舊制不是超過2年以上,就刻不到稅了嗎????????
稅的部分還好。
但是造假合約貸款可能會被銀行告詐欺。
後面實價登錄又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法。
雖說爆的機會不大,也不是沒有。
樓主應該也是公務員,如果爆了也可能影嚮仕途。
樓主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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