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設計師 wrote:該住戶為了自己的露台的美觀私自直接在大樓外牆洗洞把冷氣裝在不是設計原有的地方!該行為是不是已經觸法?該如何舉發該住戶?會不會造成結構上的問題? 有沒有結構上的問題,要結構技師認定,或請建商幫忙看看。一般若是陽台內牆,不會有結構問題,外牆就有可能。結構問題,涉及的法律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至於破壞外觀,是社區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訂立的規約是否有相關規範。管委會則依規約相關規定管理住戶行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業餘設計師 wrote:是大樓外牆!不是陽台內牆!...(恕刪) 都有回了。看一下你們的規約,請管委會出面處理。這本在挖洞前就要制止(通常有住戶要裝潢,管委會會給他們一張裝潢應遵守事項)。現在頂多也只能請住戶把冷氣外機移回預定處,牆洞補回去。通常牆洞若是預埋,洞週園是有補強,結構是沒問題的。事後挖的,要復原結構有困難,可能要埋鋼管補強再填回水泥吧。要問結構技師,我只是隨便想的。
業餘設計師 wrote:該住戶為了自己的露台...(恕刪)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一旦破功(與該住戶溝通不良,不願改善),管委會又硬不起來。社區住戶以後就會拿這件事來說,為什麼他可以我不可以。最後就是紛爭不斷....建議:請管委會找法律顧問與這家住戶先禮後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