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高漲是誰的問題?當然是買方如果花蓮一坪開價5000萬合理嗎?不合理!所以理應不可能成交但結果真的有人買?那是不是買方的問題?所以應該規定每年的房屋稅由最近一次時價登錄的房價的1%計算(如無時價登錄則用舊制)5000萬的房每年就繳50萬的稅、5億的房每年就繳500萬的稅(建商亦同樣適用,以他賣掉房子最高價的計算剩下沒賣掉的所有空屋的房屋稅,例如蓋了100間,賣了1間1億,那剩下沒賣掉的99間每年建商要繳100萬╳99間=9900萬的稅)這樣還會有投機客的暴利空間嗎?
規定每人一輩子,只能交易一次(認id)超過一次,第2次起,科徵80%的房屋稅第三次科徵房屋總價的 200%.....本金採用實價登錄!若實價登錄不實,處5000萬以上,或房屋總價的10倍(取兩者高者)罰款!若買賣紅單,抓到沒收此房屋!並關5年!設檢舉獎金,獎金=罰款的50%這樣就可抑制炒房!
cdykimo wrote:規定每人一輩子,只能...(恕刪) 稅額也是推升房價的因素之一看交易稅就知道假設投資客1000萬買預期要賺200萬他的掛價會1500萬,底價1400萬5年過去了,房價又漲了所以永遠維持1500萬,甚至往上調你如果有在看房,也有比對實價登錄我舉的例子非常普遍差別是你買不買?是傻子才買,所以傻多就是這樣來的傻多不是投資客看多是台灣傻子多現在不是親友,很難找到合理的價格了
搞笑了婚姻問題要解決,每人一輩子只能結婚一次,離婚一次?交通違規問題要解決,每人一輩子只能違規一次,若第二次違規終生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交通工具? cdykimo wrote:規定每人一輩子,只能交易一次(認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