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法規會:蘋果應以錯標價出貨

又有好戲看了趕快拿個板凳來占位咯,我昨天早上就到這個消息,心裡就想到還是別貪小便宜,因為根本買不到
ulyssesric wrote:
我支持符合教育價資格的朋友去找消保官申訴。...(恕刪)

現在申訴還言之過早,
第一:apple還沒有公開對外發表處理方式。
第二:訂單的到貨日是8/3,根本還沒到期,也還沒有違約。
基於以上兩點,現在似乎還不是申訴的時候。
我覺得 根本不會出貨 蘋果會保留出貨的權利 然後全面退費給下訂者
頂多 就被罰款 這樣還是賠的比較小

請大家換個角度想 如果今天 你是蘋果 你們會怎麼做?

knift wrote:

現在申訴還言之過早...(恕刪)



下單後片面修改訂單內容與金額還不能申訴?

台灣消費者這麼好說話?
hoshen wrote:
我覺得 根本不會出...(恕刪)


Apple是國際大公司,
品牌價值高達數百億美元,
為了區區幾億台幣的損失,
壞了自己的名聲,
似乎不值得…

我如果是假伯斯,
一定會依照合約內容出貨,
而且會在產品上面刻上消費者名字,
以防轉售圖利
hoshen wrote:
如果今天 你是蘋果 你們會怎麼做?


符合教育資格購買者,我方依約出貨並進行內部檢討。

姑且不論硬體規格是否合乎標價,但我方(Apple) 有錯在先,吃了這次虧,卻能提昇企業正面形象,有助拓展往後的潛在市場。

如果硬凹賴帳,也許這次虧損不大,卻增加負面印象,等同殺雞取卵。
我覺得蘋果不會依照標錯的價格出貨
因為它是一家死不認錯的公司
看iPhone4的例子就知道了
偏偏user又對它很寬容
大家要知道一件事:
任何的合約,甚至雙方都同意簽名後,如果與法律抵觸,
那也無效。

案例:
我之前租屋,房東要求我不可報稅,不然要求價格要加價,
我同意,也在合約中有註明。
這樣我就不能報稅嗎?
事實上還是可以報低,
只是我要負責房東的損失。

上班族也可以搞自建,kimicj竹北購地自建全記錄-http://blog.yam.com/kimicj
ulyssesric wrote:
Dell 繳了。

我支持符合教育價資格的朋友去找消保官申訴。
我支持主管機關對 Apple 開罰。

但我鄙視那些自己不具有教育價資格身分、
專門衝著標錯價就去下單的貪婪之人。


這大概是最合情合理的結果.
這些貪小便宜消費者的貪婪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蘋果是故意標錯價格還是系統出問題, 我想小學程度的智商都能判斷.
沒有任何促銷活動, 而且是要在某特定的選配條件下才會發生的spoil,
居然還可以辯稱是"不小心被促銷活動引進來". 一次還要訂個五台十台,
真是夠噁心的了.
我支持蘋果繳罰款不出貨!
Nikon D700 | 105 f/2.8G VR | 24-70 f/2.8G | 70-200 f/2.8G VR II | 50mm f/1.8D |
整個過程最爽的是政府吧
之前某事件
後來某公司被罰

各位鄉親有拿到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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