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sawa wrote:這只能說是台灣人愛取英文名的後果, 又沒有法律效率.在這種地方吃到虧了, 以後就乖乖用中文音譯就好了. 太同意不過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填寫國外資料的時候,最好依照護照上的名字。若沒有護照,也最好使用音譯的。就我所知,日本人很少取英文名字的。上次看到一個英文的 Apple 新聞網站,竟然在引述台灣某 CEO 的話的時候,加上 fake english name 來形容,真的是情何以堪!
william5629 wrote:我剛才打過去問她居然..她居然還要我付上我媽的身分證.(恕刪) 是"你媽的"(語助詞)身份證---應該還是你自己的身份證 (周星馳的功夫裡有這段)還是"你媽(媽)的身份證"---你媽媽的身分證應該證明不了什麼才對
jedijack wrote:信用卡簽名同中文名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啦 現在問題是他訂購時用了個英文名, 跟信用卡不同, 跟本名不同, 跟護照不同, 跟身份證不同. 所以沒有證明.tiun wrote:太同意不過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填寫國外資料的時候,最好依照護照上的名字。若沒有護照,也最好使用音譯的。就我所知,日本人很少取英文名字的。上次看到一個英文的 Apple 新聞網站,竟然在引述台灣某 CEO 的話的時候,加上 fake english name 來形容,真的是情何以堪! 日本人幾乎不用英文名, 連對岸的在國外也很少另外取英文名.香港人一定會取, 但是護照會加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