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國民法,刷卡者可非購買人,蘋果嚴格認定刷卡者等同購買者違法!

藍綠藻 wrote:
的確是阿我的確是想讓...(恕刪)


哇,這不是到熱炒店跟朋友說我只喝愛之味麥仔茶嗎?
我韃韃的馬蹄 是美麗的錯誤 我 不是歸人 只是個過客
講了那麼多的法律問題,我想知道阿婆購物網伺服器主機在哪裡?台灣?美國?新加坡?
別說龍 wrote:
講了那麼多的法律問題...(恕刪)


他的主機在美國
Kimisawa wrote:
但是apple有但書要父母才可代刷代購, 這你一直在跳針, 請證明親子關係.

講再多代償的法律都沒有, 你還是不符合這一項....(恕刪)


到底是誰在跳針呢?條款內明明只有代購,哪裡多了「代刷」


APPLE條款並沒有禁止代刷,我眼睛很好,還沒有脫窗。的確只看到父母代購,就算是父母代購,依我國民法規定,也可以請學生祖父母 or 路人甲乙丙代刷。如果還是不懂,請從第一頁開始讀起。
奇怪,在這裡爭贏了是有獎品還是有mac mini server一台?
真的對apple產品有這麼深的怨念,也對代刷有所堅持,
就親自跑一趟apple的實體門市,拿出教育身份證明,再請旁邊一起去搖旗吶喊的朋友代刷,
這樣不就得了?
相信你一定能買到你想要的東西的!
--------------------
如果你覺得apple排除他人代刷違法,
在這邊喊贏了,辯贏了他會被關還是被罰錢嗎?好像都不會耶…
還是在這邊辯贏了,上法院就一定贏?
--------------------
撿小便宜就像刮刮樂一樣,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吧!
如果「撿」不到就要用「搶」的,那就失了格調…
becool996 wrote:
到底是誰在跳針呢?條...(恕刪)


我支持你,很多人都自己嚇自己,目前看來沒過的大部分是訂購者跟寄過去的證件不相符,蘋果來信要求補件,而為什麼要求補件則是因為萬一你是家長替小孩代購所以造成訂購者和證件不同人所所以被誤砍,於是要求更多證明,以免誤砍,但偏偏一堆人開始扯到信用卡問題上去,明明蘋果就只是說如果你是家長代購,請提供證明的文件,也沒說信用卡怎麼樣的問題...

不然請各位再去看看被拒絕要求補件的人是不是大部分是屬於-->訂購者與證件不同名字

至於有些案例,訂購者與證件是本人,也被退,是因為證件的名字和訂購者不同(例如用英文名字訂購,可是學生證是中文名字),請大家再去看看!

訂購者無法提供相同名字的學生證,所以被拒絕,這才是重點,至於為什麼你訂購了,說自己是學生,卻拿不出自己的學生證,這個比較耐人尋味!


becool996 wrote:


到底是誰在跳針呢...(恕刪)


<請你不要回到我私人信箱, 謝謝>

所以說到底你就是要玩文字遊戲就對了, 因為這邊只能用信用卡, 你才可以凹. 要是選則匯款, 不知道你要拿出什麼法律出來?

1. Apple的 ""交易對象"" 是刷卡人

2. 刷卡人無教育資格

提出證明是家長或是小孩--> OK

提不出親子關係證明--> DQ

這麼愛說法律, 法律也允許設下購買條件, 購買條件不符, 你要用路人甲乙丙丁都不成立.


<最後, 再說一次, 不要回到我私人信箱>


in2002 wrote:
他的主機在美國...(恕刪)


如果真的在美國,台灣法律就管不到!所以在這裡討論什麼民法、刑法甚至憲法都是狗吠火車!

請用主機所在地的法律討論吧!
這你自己寫的, 而且你也說代刷等於第三人代償, 得遵守民法311條

becool996 wrote:
民法第311條帶入本案:
債之清償(給付貨款),得由第三人(代刷者)為之。但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由第三人清償者(蘋果沒限制不准代刷),不在此限。
第三人之清償(刷卡者代刷卡),債務人(訂購之學生)有異議時,債權人(蘋果)得拒絕其清償。但第三人(代刷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蘋果)不得拒絕。



>>但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由第三人清償者,不在此限
約定是你要遵守教育資格, 當你在教育商店按下OK時, 就同意遵守了.

>>蘋果沒限制不准代刷
但有限制代購者的身分 -> 家長

看懂了嗎? 別凹了, 很難看.


why?
不懂到底是哪邊有問題
現在似乎只要講講心中的想法
不是站在阿婆那邊
就是在.........凹

阿婆對不起 你太神
對岸是否有跟你討教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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