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悲憤的網友,
大家不用猜來猜去了,
我哥哥是律師,
他建議不要理蘋果的電話,
就跟對方說沒關係一切讓法官決定好了。
然後請大家不要告民事,
因為民事會集中在台北地院。
請大家各自在自己所在地的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因為被害人均不同,
所以每個人都可以提告,
今天就算沒辦法讓財大氣粗的蘋果公司認輸,
至少我們讓他的法務可以全省走透透,
見識見識消費者的力量。
刑事告訴很簡單,
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就好,
記得帶證件還有下單的電腦列印本。
不用訴狀,
直接口頭向內勤的檢察官提告就可。
以上是我哥的建議
請各位網友笑納
我是一個只有訂一台也真的想拿到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