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Mac Mini Server事件見識到蘋果的誇張

這次Mac Mini Server 8G標錯價事件,讓我見識到蘋果的誇張,反而不是誠意。

我原本就是MAC的使用者,7/20附近知道蘋果標錯價,想說買一台Mini來用。
我是學校職員,但礙於7/31要離職,怕卡片會被收走,想說為了避免一些可能的麻煩,
就拿和我同樣為學校職員的女朋友當作訂單內的 [收件人],
並附上我女友的證件。
沒想到卻衍生日後的麻煩。

付款人、帳單的名字都是我,只有收件人是我女友,但是兩人所附的[地址]是一模一樣。
第一波8/4:
蘋果審核信顯示沒通過。打電話過去,客服說不能附收件人的證件,要附我的證件。

我的回應:
「背後蓋上無效卡的證件」和「證明聘期至7/31的聘書」兩種檔案寄給蘋果。

第二波8/20:
蘋果完全沒有任何回音,我出國剛回來看網路才發現蘋果已經開始出貨了。
於是就打給蘋果客服詢問「為何沒有出貨?」

客服說:因為資格不符。

我問:為何不符?不都有附上證明文件了?

客服詢問一陣子後,
答覆我:證明文件不符合資格。

我覺得納悶,便說:
你們之前說我女友的不行,今天附上我的你們也說不行,
你們究竟是以買的人為主,還是以收件人為主?
要嘛是要我的證明文件,要嘛是要我女友的證明文件,今天我兩個都給你們了,
為何還說資格不符?

客服又詢問一陣子後,
回答說:教育價只能提供給買的人用,收件人和買的人不同,表示很可能不是給買的人使用。
我覺得很奇怪,繼續問道:
可是地址一樣阿,不就很可能是同一個人用?
就算收件人和買的人名字一樣好了,你們又如何證明不會給其他人使用?

客服說:我們以兩者名字相同為主來證明這點。先生這樣您清楚了嗎?

後來就開始鬼打牆,重複問我說:先生這樣您清楚了嗎?先生這樣您清楚了嗎?

我說:你說的我懂,但覺得很不合理。
便請他找主管或相關單位接聽,

他說:原本審核的單位已經解散了,那是臨時成立的。

我說:所以你只能解釋你們的立場,無法改變什麼,是嗎?

他沈吟了一會兒,說:假如真的有問題,他還是可以更改出貨通知。
最後,他又說:這樣清楚了嗎?
我覺得很生氣,就掛了。

我真的不知道資格都符合,蘋果憑什麼可以不出貨?
感覺他們的規定都是馬後砲用來搪塞我,當作不出貨的藉口,
還是真的是這樣,我太孤陋寡聞了?
假如真的有「教育價買的人和收件人要同一個」這條規定,那之前客服人員為何還要我附上資料?











COCOAII wrote:
這次Mac Mini...(恕刪)



真要照規局走的話 妳還真不符合規則

blove1314520 wrote:

真要照規局走的話 妳還真不符合規則


哀! 樓主算了啦~ 無緣~ 這種東西難講啦

COCOAII wrote:
你們之前說我女友的不行,今天附上我的你們也說不行


ans
你女友不是買家所以不行
你已非教育人員所以不行
COCOAII wrote:
這次Mac Mini...(恕刪)

你跟你女朋友原本有資格可以買到兩台耶,結果 . . .!
只能說你真的是弄巧成拙了,因為真的有很多“購買人”是借證件的!
不過你的情況稍有不同,我覺得你有翻盤的機會,
而且最後那位主管不是說:假如真的有問題,他還是可以更改出貨通知的嗎?



COCOAII wrote:
這次Mac Mini Server 8G標錯價事件,讓我見識到蘋果的誇張,反而不是誠意。

我原本就是MAC的使用者,7/20附近知道蘋果標錯價,想說買一台Mini來用。
我是學校職員,但礙於7/31要離職,怕卡片會被收走,想說為了避免一些可能的麻煩,
就拿和我同樣為學校職員的女朋友當作訂單內的 [收件人],
並附上我女友的證件。
沒想到卻衍生日後的麻煩。

付款人、帳單的名字都是我,只有收件人是我女友,但是兩人所附的[地址]是一模一樣。
第一波8/4:
蘋果審核信顯示沒通過。打電話過去,客服說不能附收件人的證件,要附我的證件。

我的回應:
「背後蓋上無效卡的證件」和「證明聘期至7/31的聘書」兩種檔案寄給蘋果。

第二波8/20:
蘋果完全沒有任何回音,我出國剛回來看網路才發現蘋果已經開始出貨了。
於是就打給蘋果客服詢問「為何沒有出貨?」

客服說:因為資格不符。

我問:為何不符?不都有附上證明文件了?

客服詢問一陣子後,
答覆我:證明文件不符合資格。

我覺得納悶,便說:
你們之前說我女友的不行,今天附上我的你們也說不行,
你們究竟是以買的人為主,還是以收件人為主?
要嘛是要我的證明文件,要嘛是要我女友的證明文件,今天我兩個都給你們了,
為何還說資格不符?

客服又詢問一陣子後,
回答說:教育價只能提供給買的人用,收件人和買的人不同,表示很可能不是給買的人使用。
我覺得很奇怪,繼續問道:
可是地址一樣阿,不就很可能是同一個人用?
就算收件人和買的人名字一樣好了,你們又如何證明不會給其他人使用?

客服說:我們以兩者名字相同為主來證明這點。先生這樣您清楚了嗎?

後來就開始鬼打牆,重複問我說:先生這樣您清楚了嗎?先生這樣您清楚了嗎?

我說:你說的我懂,但覺得很不合理。
便請他找主管或相關單位接聽,

他說:原本審核的單位已經解散了,那是臨時成立的。

我說:所以你只能解釋你們的立場,無法改變什麼,是嗎?

他沈吟了一會兒,說:假如真的有問題,他還是可以更改出貨通知。
最後,他又說:這樣清楚了嗎?
我覺得很生氣,就掛了。

我真的不知道資格都符合,蘋果憑什麼可以不出貨?
感覺他們的規定都是馬後砲用來搪塞我,當作不出貨的藉口,
還是真的是這樣,我太孤陋寡聞了?
假如真的有「教育價買的人和收件人要同一個」這條規定,那之前客服人員為何還要我附上資料?

算了,還是當我沒說過.......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Wiiroro wrote:
ans
你女友不是買家所以不行
你已非教育人員所以不行


我「目前」已非教育人員,但當時是教育人員,所以?

不懂。
我不懂不合什麼規定?
難道就是「買的人和收件人要是同一個人」這條規定嗎?
COCOAII wrote:
我「目前」已非教育人...(恕刪)


感覺你完全脫節...
你不是你女朋友的家長...
COCOAII wrote:
這次Mac Mini...(恕刪)

脫褲子放空氣一樣....
簡單的事你搞的複雜....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COCOAII wrote:
我「目前」已非教育人...(恕刪)


嗯!以 apple 的規則來說

1. 買的人資料全是自己 (有教育資格)
2. 買的人是家長給自己小孩 (小孩有學生証)

其它的組合,就看你運氣會不會過了
(不過好像真的有符合資格但沒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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