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Steve Jobs的回答很得體,關於開放性的部分他也說明得很清楚,他說Adobe的Flash,跟
Apple的iPad, iPhone, iPod OS一樣都是私有的,有版權專利的產品.iPad要支援的網路體驗是開
放的標準.現在在瀏覽器上執行Flash需要plug-ins.而iPhone, iPad跟iPod則是完全不支援plug-ins
的.我覺得這點實在沒啥好吵的.如果要開放Flash的plug-ins,那是不是也要開放其他plug-ins呢?
Nikon D700 | 105 f/2.8G VR | 24-70 f/2.8G | 70-200 f/2.8G VR II | 50mm f/1.8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