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因為寬頻業者,不願付社區回饋金,要將寬頻業者主機拆除,我的合約未到期,要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你的合約是對寬頻業者的,他斷訊,你就對他求償
社區管理是管委會的事,只要經過正當程序~請他出去是合情合理的~~
我不知你們的"回饋金"是指什麼?但業者用社區的公電跟公共管道間放設備,要付些錢是正常的~

石光上林 wrote:
可能要看看管委會裡面是不是有人以前是校長??


或是公務人員...

誠懇逗陣 wrote:
或是公務人員......(恕刪)

或是議長以此類推
的確,你的合約是對業者的,業者不能履約,你可向業者求償,與管委會無關!

管委會向業者收取"回饋金"合情合理,業者拒絕繳納被趕出社區,你應該慶幸有一個負責

盡職的管委會在維護你們大家的權益才對!

我在擔任大樓主委期間,某第四台業者也是不願繳交大樓回饋金,我連大樓外牆都不准他

附掛經過,原本有借用的訊號擴大機電源也全數拆除!業者也只能摸摸鼻子另尋他法囉!...

誠懇逗陣 wrote:
或是公務人員......(恕刪)


副縣長 議長 議長 副秘書長 市長 總統之類的
這就是不能進步的原因,明明是基礎建設,卻要搞的雞飛狗跳。
今天如果對象換成中華電信,管委會敢說中華要繳回饋金嗎?(中華很強硬絕對不繳)
明明社區網路弄得好社區住戶有便宜又快的網路,管委這樣搞是想逼死業者嗎
歡迎有資訊規劃難題&伺服器維護問題與我討論。
寬頻業者使用大樓的公共空間放機器、用大樓的公共用電,的確應該要付錢給大樓啊?

中華電信last mile的事情由來已久,是因為以前只有電信局才能裝電話,以此例來說不適合類比。

若是電信營運商裝機地台說是為了大樓用戶訊號改善,而使用空間及用電不付回饋金補貼電費,那這樣您能接受嗎?

還是「事不關己、己不操心」呢?

總之,若是寬頻業者因設備被拆導致您的權益受損,您可向業者申請退費或賠償。

管委會依大樓公共利益受損而向寬頻業者求償,這是他們認真努力有做事。

兩者的確不能混為一談。

PS.請問是哪個社區,我覺得管理很好,想按個讚。畢竟得罪人的事、沒人想做。基於公義而與業者週旋,應該被鼓勵。

KenLin1932 wrote:
這就是不能進步的原因...(恕刪)


中華電信就不用繳?哪一棟獨厚中華電信,說出來聽聽

小弟只知道,中華電信不太承接大樓業務,都由第二類電信轉做。
第二類的社區寬頻業者對外承租,用中華電信線路,對內的建築走大樓線路,且速度比HiNet快上許多。

本來用了大樓共同的空間、電力、線路,卻不回饋給所有用戶,這種想包贏的業者,根本不夠格出來跟人家競爭。

或許業者認為他是回饋給他的用戶,但別忘了,他用的是社區共同財,憑甚麼借花獻佛!!

KenLin1932 wrote:
這就是不能進步的原因...(恕刪)

說對了,絕不跟你講"回饋金"這三個字當然是中華電訊+台電機房,他們還有立法通過的特權。
至於第四台業者,管委會再強硬也硬不過你自己社區住戶也要看第四台吧??如果他真有用到社區的電(大型強波器機房)第四台業者都會有一個價碼回饋社區的,這點倒不用擔心。

寬頻業務由於競爭關係,各家都想進駐,一般管委會採讓他們自由競爭爭不過的只好自己撤退,用回饋金作手段也是一種。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你的合約是對寬頻業者...(恕刪)



求償?請先花錢請律師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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