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區管委會公告,因為社區寬頻業者不願意給付社區回饋金,要將業者主機拆除,<業者承接社區寬頻業務已快四年時間>因為本人合約尚未到期,管委會有權將業者主機拆除,妨害本人之權益嗎?有人知道我要如何保障我的權益,我不想要被斷訊啦有兩家可是另一家比較貴耶
kkgo2 wrote:看來你是站在業者的那...(恕刪) 兩家業者速度有差,一家速度比較慢,又貴一點點<一個月多幾十塊,是沒多少>,我使用這家寬頻業者是一次要繳25個月,70MB下載月平均356元剛剛HINET測速下載75.20 Mbps上傳6.23 Mbps大家應該都是喜歡高CP值東西吧沒有裡有由不選擇,便宜又快的吧不然紅米,郭董的M320,華碩的ZF5 為什麼會大賣我不是站在業者這邊,我是口袋不夠深阿我是函漫賺錢,口袋空空感謝您的指教
et008021 wrote:本社區管委會公告,因...(恕刪) 只要你覺得自己的權益是大於社區整體的權益,那請向社區管委會反應,並且解釋清楚為什麼你的權益比較大,只要管委會被你說服,這樣就能保障好自己的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