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sh410 wrote:人家都在注意了你還硬(恕刪) 突然想起以前任職過的某公司副董和總經理,要求在對方NB擺監視系統,好存取對方所有的檔案和E-MAIL。最妙的是:董事長屬於不會用電腦的LKK,直接叫廠商在放假日,到公司裝閉路監視系統。
YAWPYNG wrote:帶一台4g路由器,把lan...(恕刪) 這個管用,帶一台 NB,網路線直接對接成區網,如法泡製也可以。當然啦,討論的是技術層面問題,法律問題另議。討論的更多,我就更能知道以後要怎麼堵漏洞。直接把這家公司買下來,然後把 "怎麼突破公司網路限制" 的問題丟給把公司賣給你的人,就一切合法。
chtois wrote:檔案是自己的工作文件,不是什麼公司機密的(恕刪) 其實自己的工作文件都屬於公司資產的一部分所以理論上是不可以帶走或外傳,一經發現有責任的是你這樣的事蹟絕對傳遍業界,屆時想找其他公司這都會成為汙點透過網路是最笨的方法,因為MIS那邊絕對有你所有的紀錄真的想帶走,方法是有且不須網路,但不能這麼明目張膽這樣大喇喇地問誰敢教,就算有人教你敢嘗試?建議私下去問感情還不錯的離職同事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