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一定有在拍賣網站購物的經驗
小弟當然也是
最近小弟想買一台優派VOT120迷你電腦來當動物機
因為一般原廠保固都是看發票日期開始起算
不然沒發票的話原廠都是用序號去查出廠日來起算
這兩者日期有時因為上市日期會差好幾個月

問題就來了
我跟賣家說因為保固的問題
我含稅購買VOT120,請賣家發票上品名寫"優派VOT120"
但是賣家回覆他發票品名上只能開"電腦"
後來我退一步說那開"電腦(優派VOT120)"
賣家還是堅持只能開"電腦"

想請問各位
賣家的堅持是為了什麼??這有差嗎??
我買VOT120你發票開VOT120天公地道啊!!
賣家既然沒逃漏稅都開立發票了,賣家現在是在堅持甚麼??
文章關鍵字
啊該賣家在申請發票時的開立項目就只有"電腦"呀!!再多的名目或註解是不允許寫在發票上.
若是照你的方式去開發票,等報稅時會被國稅局煩死,還沒報稅前就會被會計師退回了吧
這樣的話
對買家不是很沒有保障
我都付你稅金了
但卻沒享有應得的保障(保固)
手開式發票下面有備註欄吧。

不寫型號也可以,機器上面有序號可以寫吧?

一般買手機或是電腦,不也是要寫序號嗎?不然怎麼做為保固的商品證明啊?

只能寫電腦這個理由,怪怪的。
理由?
理由很簡單啊!
就是稅法審核上的差別(這種好像叫做書審)以及上游廠商所開出來的發票項目是否有特別註明型號,
因為假如說賣家他所拿到的發票一開始就沒有這型號的話,
但他卻開出註明型號的發票到時候只會讓國稅局找碴而已,
因為國稅局只會依產品進項與銷項作審核不會去管這個型號到底是甚麼東西,
而賣家進貨時的發票沒有型號但卻開出有型號的發票,
國稅局只會認定賣方有逃稅的嫌疑,
賣方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只好開籠統一點的發票項目,
這樣子賣方要作帳也比較容易。
(書審只看進貨總額與銷貨總額不看進貨項目,還有另一種審核方式忘了叫甚麼,就必須針對進貨品項與銷貨品項逐一核銷,不能打模糊帳)
>>問題就來了
我跟「買家」說因為保固的問題

打錯了吧,是說「賣家」吧?

我也覺得這樣怪怪的,沒保障。
要是我,我不會跟它買。
這不是堅持
是 只能開自己有申請的項目
他申請電腦就只能開電腦
後面加東西 國稅局有可能認為不是電腦而找他麻煩
再不然就請他蓋"店章"在"優派的保證書"就好啦!

這樣比較簡單點
stevenlake wrote:
>>問題...(恕刪)


感謝告知,已修正,謝謝!!
forvaio wrote:
還有另一種審核方式忘了叫甚麼......(恕刪)


書審 & 帳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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