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蔡宗翰在此要跟社會大眾說明自身案件,本人在西元2009年4月7號在露天拍賣網站上,向一位黃晟峰先生以新台幣90元購買了輸送現象原文書之習題解答電子檔案,作為學校期中考之參考解答,考試結束後,本人以相同方式放在露天拍賣網站上公開分享販售,其目的是要讓有需要這份解答之人士,作為解題之參考,因其拍賣網站上需要標價,所以本人就標上了50元之價錢,期間有需要人士向我索取,我將一一詢問他為何要這份解答,作何之用,確定其用意,再以電子信箱寄給他,能否收取到50元並非本人之意圖,而是希望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但其行為已明顯觸犯了著作權法,損害到原創者的心血結晶以及出版商的權益,首先是這份解答就我追查至黃晟峰先生之說法,他表明是由學校助教給他的,我向他購買,此行為已讓黃先生犯法了,但我以相同方式擺放至拍賣網站上公開,也犯了相同著作權法,因為其本身意圖暫且不去探討,不管是好意還是壞意,都不可以將其有著作權法保護之任何原創者之創作,無經原創者或者出版商之同意,而將其公開分享,更何況是販售行為,絕對是萬萬不可的,在此向社會大眾宣導著作權法的重要性,請大家尊重原創者的心血結晶以及出版商的權益,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本人現已被提告,將進入法律程序,以上所言,句句實言,若有欺騙,將其所辦,發文人:蔡宗翰.
中華民國100年5月20日
kamiyu666 wrote:
重點是他向買家買的這個解答 並沒有向出版商取得同意
就拿去販賣且以取得金錢.
錯就錯在黃先生拿出來賣
而樓主買了之後.竟然也放出來販賣
就像是今天一片音樂cd.
a先生截取了10首歌中的3首.複製後放在網上賣錢
此時a先生已經觸法
而b先生買了這3首歌後.竟然又自行複製販賣
以後要做什麼事之前.還是要先搞清楚來龍去脈比較安全
那麼賣舊書的時候是否要向出版商取得同意?
那麼賣舊衣的時候是否要向服裝廠取得同意?
那麼賣舊CD的時候是否要向音樂發行商取得同意?
問題的重點在於: 為何作者還需要額外花錢去買習題解答, 是否課本編排/課文講解有問題, 以致大部分學生無法在閱讀課文之後自行順利解題, 所以才導致樓主需要額外花錢購買解答?
如果由這個觀點來看整個事件, 那麼樓主其實是因為教科書出版商先侵害學生的權益 (故意不提供完整的教育資訊服務) 才迫使學生必須購買額外之課本習題解答. 如果教科書本身附有完整之習題解答, 那麼就不會有一隻牛剝兩次皮的狀況出現. (輸送現象課本 + 輸送現象習題解答). 何況國外書商常常還故意限制 [習題解答] 購買者的身份, (e.g. 必須是教職員身份才能購買習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