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時工人打破水管

害得他房間整個淹水,而電腦放在地上,也泡到水了

經過詢問之後,
樓上住戶表示"電腦如果壞了,他才要賠",想請問各位,泡水後不是會喪失保固嗎?
電腦都泡到水了,難道不能要求他賠償嗎(?)

我是該打個電話問原價屋的意見嗎? 還是怎麼樣呢?
P.S.目前尚不知電腦是否能夠開機(怕還有水,不敢開)。
---------(6/7晚上補充)----------
感謝各位的建議,對了,那房子不是我朋友的,是"租"的,然後工人先賠了床墊的錢(聽說態度很差

現在想跟著房東來一起聯絡樓上的屋主,但樓上屋主卻好像完全不想管這回事一樣(屋主表示那是工人搞得,沒她的事要工人負責,一副置身事外的感覺..),連跟工人要屋主的電話,工人也不肯給(不知道是不是屋主有交代?),說甚麼隱私權的....,我們是想說要找"房東"+"屋主"+"我朋友",一起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不然口說無憑,到時候工人跑了那不就沒有人負責,但屋主似乎不打算處理(?)
那如果直接去調解委員會,能夠查到屋主的聯絡方式嗎?
如果查不到,那要怎麼辦才好呢?只能走訴訟的方式嗎?一般民事訴訟隨便都一年,費時傷神阿

因為工人們好像不是那麼的好應付,態度也不好,一些損失的費用我想應該不是由我們跟工人要才對,損失的部分應該要找屋主..

至於電腦的部分,我問了原價屋客服,客服說拿去工程部,那我去工程部是要等原價屋幫我送修,然後再等廠商以人為疏失不保固為由等廠商退回嗎? ,那接著我要怎麼做呢? 請原價屋幫我開維修費用估價?
我有請教學校裡的法律老師(有律師資格),
她說承租人(我朋友)去找出租人(房東)負責,
而房東找屋主負責,
屋主則是找工人負責,
然後工人是否要賠給屋主,屋主是否要賠給房東都不關我們的事,說是也可以找屋主談,但最好是去找房東(因為她收你租,照理來說是最會理你的人),由房東來負責我朋友這部分的損害(說到民法227-2之類的),
可是對於房東來說,她也是受害者,這樣行嗎嗎?怕是我漏了老師的意思,或是我曲解了,有錯誤嗎?
目前工人們正在修理天花板,不知道何時才會好


這是昨天淹水時天花板的狀況..整個下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