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戶齊 wrote:
我能了解決大多數都有立牌
可是我的主張還是

該地區未做任何限制
一般人就沒有資格做驅趕動作
畢竟沒有公權力

大概就是這樣....
有幾個地方立牌不是重點
重點是自己在驅趕時的區域是否有所法規限制存在


看的出來
大大的觀點就是..不管有沒有使用規範...
法律沒有約束...老子就是可以胡作非為??

神戶齊 wrote:
今天就算傳一千個一萬個立牌
只要有那麼一個沒有告示限制
這一千一萬個也無法套用在那個上面

我也說了我以前學校是直接開放汽車開過pu跑道到中間停車的
這種應該沒有一般民眾有資格管理學校政策來趕人


感覺上大大的觀點
就算有一個地方沒有標示使用規範
其餘9999999的地方就必須依照那唯一一個...所立之使用規範都是........假的??
不用遵守??


最後
如果沒有感同身受...互相尊重...說再多也是沒有交集
或許大大可能是個鍵盤跑者嗎?
如果大大實際去跑上一個月..相信更能夠....感同身受吧...

阿公鐵蛋 wrote:
看的出來大大的觀點就...(恕刪)


我不運動的阿
沒運動習慣

下課在操場上和女友散步也可以呀

我的觀點很簡單
就像釣蝦
有許多蝦場立牌..禁止使用魚卵...這樣就是禁止使用的..許多釣蝦的也不喜歡有人使用
因為會影響別人釣況....
如果沒立牌禁止的釣蝦場,還是能看到人家用魚卵...這你也沒資格去叫人家不要用....


有99999999的地方有立牌...你在那99999999個地方就可以依照立牌上的規矩來唸人
但是那1個沒有立牌的地方...只要對方合法做事,你就沒資格禁止....

很簡單就是這樣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阿公鐵蛋 wrote:
系統怪怪的,不小心多...(恕刪)


其實不用扯有的沒的
休閒活動場所沒有規定的地方本來就是這樣....
大眾休閒的地方,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

一切依照規定來走....

反正就像法律一樣一板一眼....

如果要趕人.對方問你一句誰規定的..請把告示牌指出來..或是法律依據拿出來
會比較恰當


當然要找十幾個小弟喊說場地是您在罩的也是可以拉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阿公鐵蛋 wrote:

看的出來
大大的觀...(恕刪)


我想你誤會他的意思,
他純粹指法律上並無規定這裡不能騎..
所以沒能有權力強制要求對方停止騎乘....
你當然能道德勸說...對方不聽...
你能怎麼辦??
找警察來麻??
沒用的...
警察以哪一條法律叫我離開???
依公園告示或禁止牌嗎??
我想公園告示牌沒那種強制力
(即使寫上"禁止xxx")

我想他是這個意思

另外
法律沒有約束...老子就是可以胡作非為??

我覺得...原則上沒錯...
但是..那是極少數沒水準的人...
所以希望大家都是有公德心的人
e1e1 wrote:
我想你誤會他的意思,...(恕刪)


胡作非為我也不贊成

但是合法的休閒運動應該是要被保障的

人家就算在PU跑道上跳舞,打太極,玩踩高蹺,玩些有的沒的
只要是合法的休閒,沒違反該場地的規則,就應該受到保障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這是我運動的場地:大同高中校園開放使用須知




大同高中球場開放實施要點




幾乎每天晚上都會看到有人帶狗進來運動場,有些甚至就是帶狗來尿尿的~!

結果就是從長春國小到大同高中,一路上都是尿臊味..
e1e1 wrote:
找警察來麻??
沒用的...
警察以哪一條法律叫我離開???
依公園告示或禁止牌嗎??
我想公園告示牌沒那種強制力
(即使寫上"禁止xxx"),...(恕刪)


真是無知的自大
請看看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警察不僅可以叫你離開
還可以開罰單給你

你以為不會開嗎
去大安森林公園騎腳踏車試試看,最好還在駐園警員面前耍帥一下
回來記得貼個警員前騎車自拍照跟罰單開箱文讓大家欣賞一下!

im548 wrote:
這是我運動的場地:大...(恕刪)


哇~寫的非常詳細,PU跑到僅適於跑步,請勿在跑道上從事其他活動。

可惜啊..就算非常清楚告知使用規範,還是有人認為可以在PU跑道上玩踩高蹺
chian wrote:
真是無知的自大
請看看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警察不僅可以叫你離開
還可以開罰單給你

你以為不會開嗎
去大安森林公園騎腳踏車試試看,最好還在駐園警員面前耍帥一下
回來記得貼個警員前騎車自拍照跟罰單開箱文讓大家欣賞一下!


滿認同的,
也難怪先前要推行有品運動了...
大家都認真了
所以每個人都是輸家
不過某位大大讓小弟想起電火球說的
別再硬拗了

至於最大的輸家呢
是小弟
因為

48759 wrote:
唸法律系的姨丈不見了
姨丈~~
你在哪~~~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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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開版大跟姨丈都消失了
我也消失吧
阿公鐵蛋 wrote:
可惜啊..就算非常清楚告知使用規範,還是有人認為可以在PU跑道上玩踩高蹺


公園.學校我想都有這些規範,有人可能如開版大無視我們的文章一樣或者根本就不當一回事
很好,就算有立牌告示,他們也會認為憑什麼由你來勸阻他
最基本的禮貌都不懂了,怎麼有辦法去有同理心來感受別人的不滿呢?
我是懶得吵了,如果認為對那就對吧!
反正公德心低落也不是一.二天的事了
早就習慣這種言論了,只不過最基本的國小都有這種規定了
PU本來就是除跑步走路用途,一個場所那麼大偏偏要跟人家去擠
坦白說,我不知道那種到底是什麼心態
除非學校或者公園經費超高,不管怎樣蹂躪PU跑道才會覺得無所謂
而一個場所秩序原本就該發揮公德心來共同維護
法律...只是去規範那些沒公德心沒同理心的人
就像我之前回文說的,就算有規範還不是有人會視而不見
有太多類似的情形在台灣這個小小的地方發生,大家或許也已經習以為常了
就如同有些地方明明就不能進去,路人提醒了他還說這又不是你家的一樣
可悲啊!!!又離題了...
(我這樣會不會被當成正義魔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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